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牧、農林)廳(委、局、辦)、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廣西壯族自治區林業廳,黑龍江省農墾總局:
為鞏固農村沼氣建設成果,確保又好又快發展,農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制定了《全國農村沼氣服務體系建設方案(試行)》,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做好組織實施工作。
各省(區、市)服務體系建設方案,于5月底前報送農業部科技教育司、發展計劃司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農村經濟司。
農業部辦公廳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廳
二〇〇七年四月四日
全國農村沼氣服務體系建設方案(試行)
為鞏固農村沼氣建設成果,確保又好又快發展,根據《農村沼氣國債項目管理辦法(試行)》和《全國農村沼氣工程建設規劃(2006—2010年)》,提出農村沼氣服務體系建設方案。
一、加強農村沼氣服務體系建設的必要性
加強農村沼氣服務體系建設,是確保沼氣池正常使用并充分發揮效益的重要基礎,事關沼氣事業持續健康發展大局和廣大建池農戶的切身利益,是當前農村沼氣發展中的一項重要工作。
農村沼氣經過了“兩落三起”的發展歷程。20世紀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我國出現了發展沼氣的熱潮,建設了600多萬戶,但很短時間后多數沼氣池就報廢了。20世紀70年代末期,部分省市又掀起了發展沼氣熱潮,短短幾年時間累計建設700多萬戶,但多數未能持久運行。“兩落”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1983年底全國沼氣保有量僅為400萬戶。“兩落”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技術服務跟不上,農民欠缺建池施工和日常管理技術,不能及時有效解決使用過程中產生的問題,大量病池報廢,綜合效益難以發揮,資金浪費嚴重。這些歷史教訓說明,在沼氣快速發展的階段,必須高度重視服務體系建設,增強責任感、緊迫感和使命感。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農村沼氣建設,各地也積極加大支持力度,2006年底全國農村戶用沼氣池保有量達到2200多萬戶,受益人口約7500萬。當前農村沼氣服務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是:故障維修不及時,配件供應跟不上,脫硫裝置較少進行再生和更換,進出料裝備缺乏,大多數沼氣農戶不掌握綜合利用技術等。例如,有的農戶燈罩或紗罩壞了,要走上幾十里山路,才可能購買到;有的農戶沼氣池運行了多年,竟沒有進行過一次大換料,影響了正常產氣;有的農戶不掌握操作規程,換料時不關閉閥門,導致凈化器被燒壞;有的農戶缺乏安全知識,擅自開蓋維修,個別地區導致了人員傷亡;沼渣、沼液等優質肥料不合理使用,作用沒有充分發揮,效益打了折扣。廣大沼氣農戶急切盼望得到優質、規范、高效、安全的服務。
各地要充分認識加強沼氣服務體系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認識,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切實做實做好。要認真總結服務體系建設的好典型、好經驗,加強政府引導,發揮市場機制作用,鼓勵發展股份制沼氣服務公司和民營沼氣服務隊伍,形成各類社會主體參與的沼氣服務體系。要通過加強服務促進沼氣綜合利用,推進沼氣健康發展,提高沼氣建設效益,解決沼氣農戶的后顧之憂。
二、指導思想、原則與目標
(一)指導思想
圍繞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以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促進農民增收、方便農民群眾為出發點,將沼氣服務體系建設與沼氣發展協調推進。堅持“政府引導、多元參與、方式多樣”和“服務專業化、管理物業化”的原則,逐步建立以省級技術實訓基地為依托、縣鄉服務站為支撐、鄉村服務網點為基礎、農民服務人員為骨干的沼氣服務體系,為沼氣農戶提供優質、規范、高效、安全的服務,鞏固沼氣建設成果。
(二)建設原則
1.政府引導,自愿建設。政府要給予政策和資金扶持,引導和帶動各類社會主體積極參與沼氣服務體系建設。要切實發揮各類服務組織的主體作用,不強迫命令,不包辦代替。
2.創新機制,多元發展。要分類指導,積極創新有關部門協同配合的工作機制、服務體系的多元化投入機制、服務網點的可持續運行機制、以沼氣管護為基礎的鄉村服務物業化機制等,增強持續發展能力。要因地制宜,不強求一律,鼓勵發展協會領辦、個體承包、股份合作等多種服務模式。
3.統籌規劃,合理布局。要把服務體系與沼氣建設同步規劃、配套實施,建立功能完善、服務高效的服務體系。要根據沼氣推廣范圍,合理布局服務網點,既要保證農民能夠得到快捷有效的服務,又要保證服務網點的效益和發展。
4.循序漸進,務求實效。要充分考慮沼氣農戶需求、沼氣發展潛力、技術力量配備等因素,有計劃、分步驟開展農村沼氣服務體系建設,避免一哄而上;要實事求是確定服務網點建設的標準,講求實效,不貪大求洋,確保沼氣農戶受益。
(三)建設目標
“十一五”期間,全國適宜地區縣級沼氣技術服務覆蓋率要力爭達到100%,鄉村沼氣技術服務的覆蓋率要力爭達到70%以上,形成上下貫通、左右相連、專群結合、功能齊全、運轉高效、服務優質的農村沼氣服務體系。沼氣池建設、配件更換、進出料、技術指導等管理服務及時有效,初步實現物業化。通過強化服務,使沼氣池平均使用壽命達到15年以上,80%以上的沼渣沼液綜合利用。
(四)體系功能
省級實訓基地重點是引進、試驗、推廣適用的農村沼氣新技術、新產品和適用設備,開展新技術示范、展示、交流,培訓沼氣管理人員、技術骨干,開展沼氣工技能培訓及鑒定,示范培訓新技術。縣級服務站重點是定期對鄉村沼氣服務人員開展培訓,應急事故處理,受沼氣灶具和相關裝備廠家的委托提供沼氣配件和工具供應及維修服務。鄉村服務網點重點是為農戶提供建池、購料、加料、出料、維護維修、配件、綜合利用等方面的服務。省級實訓基地和縣級服務站主要由各地自籌資金建設,鄉村服務網點由國家和地方共同支持建設,國家視情況給予補助。
三、鄉村服務網點建設內容、補助標準
(一)建設內容與標準
以項目村為依托建立鄉村沼氣服務網點。每個網點具備為300~500個沼氣農戶服務的能力,原則上應具有“六個一”,即一處服務場所、一個原料發酵貯存池、一套進出料設備、一套檢測設備、一套維修工具、一批沼氣配件,做到服務有人員、有場所、有設備、有配件、有原料。
1.具有一處固定服務場所,經營沼氣配件,存放服務裝備,培訓人員,接待服務農戶。
2.因地制宜建設一個原料發酵貯存池,安裝秸稈粉碎機,收集、發酵和儲備原料,既為不養殖農戶和臨時缺料農戶提供發酵原料,又隨時處理有機生活垃圾。
3.配備一套進出料設備,包括進出料車、真空泵、儲液罐等,運輸沼液沼渣,為農戶提供進出料服務。
4.配備一套檢測設備,包括甲烷檢測儀、便攜式酸堿儀等,科學檢測,安全服務。
5.配備一套維修工具,包括防爆燈、防護服、維修工具等。
6.購置一批沼氣配件,包括灶具、凈化器、脫硫劑、管路、三通、接頭、開關、紗罩、燈罩等,保證維修更換的需要。根據需要購買發酵菌劑。
除服務場所外,建設一個鄉村沼氣服務網點約需投資3.1萬元,其中秸稈沼氣原料處理設備0.7萬元,進出料設備1.5萬元,檢測儀器0.3萬元,維修工具0.1萬元,沼氣配件約0.5萬元。
(二)政府支持建設內容及標準
各級政府重點支持購置一套進出料設備(進出料車、真空泵、儲液罐)、一套檢測設備(甲烷檢測儀、便攜式酸堿儀)和一套維修工具(防爆燈、防護服、維修工具)。中央視情況按照不同標準予以適當補助。
中央對每個網點的補助標準為:西部地區1.9萬元,用于購置進出料設備、檢測設備和維修工具;中部地區1.5萬元,用于購置進出料設備;東部地區0.8萬元,用于購置部分進出料設備。其余由地方配套或服務網點單位或個人承擔。
四、鄉村服務網點建設機制
按照“服務專業化、管理物業化”的原則,結合當地實際,因地制宜鼓勵協會領辦、個體承包、股份合作等多元運行機制。直接面向農戶的技術服務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取得沼氣生產工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一)協會領辦
按照“入會自愿、退會自由”和“民建、民管、民受益”的原則,成立農民沼氣服務協會(沼氣合作社)。協會應有完善的章程和制度,規定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在農民自愿的前提下,吸納沼氣農戶加入協會,每月交納一定的會費,享受規定的服務。
(二)個人承包
積極支持農民個人承包沼氣服務網點,鼓勵其與連鎖公司或農民沼氣服務協會(沼氣合作社)等協作,并與沼氣農戶簽訂合同,承擔購料、加料、出料、維護維修、綜合利用等服務。
(三)股份合作
積極鼓勵企業或個人成立股份合作制的沼氣服務公司,建立連鎖的鄉村服務網點,按照有償、自愿的原則,承擔建池施工、建后服務、技術指導和運行維護等服務。
五、鄉村服務網點建設組織實施
(一)網點選定
各地農村能源主管部門和發展改革部門要加強合作,根據當地實際,結合本方案,制定本地服務網點建設方案。各項目縣農村能源管理部門根據本省方案,做好組織實施,擇優選擇服務組織。原則上,由各類服務組織自愿提出申請,縣農村能源管理部門進行審查確認,發文公布。
(二)資金投入
各地要積極支持沼氣服務體系建設,安排專項資金,加大投入力度。國家重點扶持條件較好、普及率較高、相對集中的鄉村建設服務網點,為服務網點提供進出料設備、檢測設備或維修工具。中央投資向中西部地區傾斜。
(三)采購管理
各級政府投資購置的沼氣服務網點專用設備和物資由各省農村能源管理部門和發展改革部門組織統一招標、集中采購,其中中央投資購置的設備采購清單要報農業部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備案。縣農村能源管理部門要在服務網點的經營服務場所、物業服務人員、發酵原料貯存池、自購的設備和配件等都到位后,將采購的設備撥付給服務網點。各級政府投資購置的鄉村服務網點專用設備等固定資產的使用權由省農村能源主管和發展改革部門做出具體規定,并切實做好設備撥付的監管。
(四)監督管理
各地應制定沼氣服務網點管理辦法和服務規范,加強對服務體系建設的監督、檢查和考評,嚴格獎懲措施。縣級農村能源管理部門要定期對技術服務人員進行專業培訓,使其熟練掌握沼氣設施建設、安裝、維護、故障排除等技能及綜合利用技術,提高服務水平,保證服務質量。各級農村能源管理部門要建立服務體系信息檔案,并納入農村沼氣項目信息系統統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