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2日,南澗縣汽車客運站組織召開“南澗縣汽車客運站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評審會,項目參會單位有建設單位:云南大理交通運輸集團公司;運營單位:南澗縣汽車客運站;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及報告編制單位:云南塵清環境監測有限公司。會議特邀3名專家(驗收工作組名單附后)進行評審。驗收工作組在現場勘查、聽取云南大理交通運輸集團公司關于該項目建設情況介紹和云南塵清環境監測有限公司對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的匯報后,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指南、經認真審閱驗收資料、咨詢相關問題和充分討論后,形成驗收意見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南澗縣汽車客運站建設項目。
建設單位:云南大理交通運輸集團公司。
建設地址:南澗縣城巍南路與金龍路交叉口內側。
建設性質:新建。
建設內容:項目建設內容主要為主體工程、公輔工程及環保工程。
建設規模:項目總占地面積16682.94㎡,建設有一棟3層客運站主樓,一棟5層客運站客房以及5棟附屬用房和配套地下車庫等。總建筑面積22797.36㎡(地下建筑面積4129.46㎡、地上建筑面積18667.9㎡),其中:主站房建筑面積4659.13㎡,客房建筑面積1850.39㎡,附屬用房建筑面積12158.38㎡。
項目投資:項目實際總投資8480.34萬元,其中環保投資為84萬元,環保投資占總投資的0.99%。
驗收范圍:南澗縣汽車客運站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客運站主樓、客房、附屬用房等);公輔工程(客運停車場、供電、給水、排水、消防等);環保工程(化糞池、隔油沉淀池、環衛措施、綠化等)。
項目建設過程環保審批情況:2015年8月,昆明煤炭設計研究院編制完成《南澗縣汽車客運站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
2015年10月27日,該項目獲得大理州環境保護局“關于《南澗縣汽車客運站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大環審[2015]111號;
項目2016年7月15日開工建設,2018年4月10日通過工程驗收。
綜上所述,南澗縣汽車客運站建設項目建設執行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規定》等相關法規,《環評》及批復等文件資料齊全、手續完備;目前,主體工程與配套各項環保設施運轉正常。
環保機構及環境管理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南澗縣汽車客運站由辦公室負責日常安全環保管理工作,負責開展本項目的環境管理。
項目制定的環保規章制度主要有《環境保護管理辦法》、《環保設施管理辦法》。
目前,南澗縣汽車客運站環境管理規章制度較完善,滿足環保管理要求。
二、工程變動情況
《南澗縣汽車客運站建設項目》變更情況如下:
1、項目未設置食堂,不提供員工就餐;項目對外出租客房樓內設置有一個食堂,食堂配套安裝油煙凈化器及油煙管道。經核實,食堂油煙凈化器為環保合格產品,油煙為達標排放。不屬于重大變更。
2、項目實際廢水經化糞池、沉淀池預處理后進入南澗縣污水處理廠處理,實際未建設一體化污水處理設備;項目已取得排水意見。不屬于重大變更。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3.1廢氣
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廢氣為汽車尾氣、項目對外租賃客房樓食堂油煙廢氣。
汽車尾氣:項目客運車輛進出站過程中會產生一定量的尾氣排放,汽車排放的廢氣主要集中在汽車的啟動和運行過程中產生,廢氣中主要污染物為烴類物質、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等。由于國家已實行汽車尾氣達標限制,所以,汽車尾氣污染物為達標排放。
食堂油煙廢氣:項目對外租賃客房樓內設置有一個食堂,烹飪過程中會產生一定量的油煙廢氣,產生油煙廢氣經油煙凈化器凈化處理后通過樓頂內置油煙管道排放。經調查核實及業主方提供資料,食堂油煙凈化器為環保合格產品。
3.2廢水
項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建有配套的雨水、污水管網。
項目運行期產生的廢水主要包括洗車廢水、生活污水(主站樓、客房樓司乘人員廢水、食堂油污水)。
生活污水:項目勞動定員為30人,產生生活污水經主站樓、客房樓建設的地埋式化糞池處理后經過1#廢水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網,終進入南澗縣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附屬用房樓產生的生活污水經地埋式化糞池處理后經過3#廢水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網,終進入南澗縣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項目附屬用房目前暫無人員入住,帶日后入住率達到相關要求后,需對3#廢水排放口產生廢水進行監測。
洗車廢水:項目在主站樓一層建設了洗車間,洗車產生廢水經過一個地埋式沉淀隔油池處理后經過2#廢水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網,終進入南澗縣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
3.3噪聲
項目運營期主要為站內外停車場機動車輛噪聲、候車廳人群噪聲。
項目已對站內車輛采取禁止連續長時間鳴笛措施;因項目屬于汽車客運服務性行業,服務對象為人民群眾,即產噪群體也屬受噪群體;項目已禁止站內人員大聲喧嘩。
3.4固體廢物
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固體廢物為生活垃圾。因項目客運車輛檢修均由大理交通運輸集團公司南澗分公司修理廠進行,南澗縣汽車客運站不承擔客運車輛檢修服務,項目區內無廢機油、帶油棉紗等危廢產生。
生活垃圾:項目司乘人員產生生活垃圾由南澗縣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置,處置率100%。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運行效果
4.1污染物排放情況
4.1.1廢水
監測期間(2019年9月9日-10日、2019年10月26日-27日),生產工況運行正常,項目在洗車廢水排放口、主站樓及客房樓生活污水排放口各設置1個監測點。通過監測數據看出:驗收監測期間項目1#、2#廢水排放口所排廢水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總磷、氨氮、pH、懸浮物、動植物油類、石油類指標濃度均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級標準限值要求,即:化學需氧量≤500mg/m3,五日生化需氧量≤300mg/m3,pH6-9,懸浮物≤150mg/m3,石油類≤45mg/m3,動植物油類≤100mg/m3,陰離子表面活性劑≤20mg/m3。項目廢水達標排放。
4.1.2廠界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8個監測點連續兩天(2019年9月9日-10日)監測得知:連續2天晝間最大監測值為68.4dB,達GB12348-2008《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中的4a類標準限值(晝間≤70dB)的要求,項目廠界噪聲達標排放。項目夜間不運行,不對夜間噪聲做監測評價。
4.1.3固體廢物
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固體廢物為生活垃圾。因項目客運車輛檢修均由大理交通運輸集團公司南澗分公司修理廠進行,南澗縣汽車客運站不承擔客運車輛檢修服務,項目區內無廢機油、帶油棉紗等危廢產生。
生活垃圾:項目司乘人員產生生活垃圾由南澗縣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置,處置率100%。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根據驗收監測和調查結果,南澗縣汽車客運站建設項目廢氣、廢水、噪聲及固體廢棄物均已按照環評及批復中對策措施進行了有效控制,并對造成環境影響的污染物建設相應環保設施,各環保設施均正常穩定運行,污染物達標排放。
六、驗收結論
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4號)‘第八條’內容所述,經驗收組認真討論審議后認為,“南澗縣汽車客運站建設項目”環保手續齊全,各項環保設施按要求落實,污染物排放達到國家相關標準,同意項目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七、后續要求
(1)按照環保要求規范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及運行、維護臺賬。
(2)如項目后期晚上需運行,則需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夜間噪聲監測及結果評價,滿足相關標準限值要求后方可正常運行。
(3)待日后附屬功能房入住率滿足相關要求時,需委托有資質監測單位對3#廢水排放口產生廢水開展監測。
八、驗收人員
詳見附件《南澗縣汽車客運站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組名單》。
驗收工作組
2019年11月6日
附件:
大理州南澗縣汽車客運站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