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
近日,吉林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吉林省糧食流通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這是吉林省糧食流通領域一部綜合性、基礎性的地方性法規,是省委常委會2024年度重點立法任務。
吉林省是國家重要的糧食生產基地,加強糧食流通管理,確保糧食收購、儲存、加工等環節平穩有序運行,對保障國家糧食安全至關重要,《條例》的出臺將為守護天下糧倉、端穩中國飯碗貢獻吉林法治力量。
翻開《條例》,全文共7章51條,對吉林省糧食流通所涉及的政府職責、經營規范、糧食儲備、應急保障、產業發展、監督管理等方面作出了具體規定,確保吉林省糧食流通各個環節在法治化軌道上運行。
糧食安全是“國之大者”,事關國家安全、社會穩定、人民幸福。
《條例》壓緊壓實政府及有關部門責任,明確提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按照糧食安全黨政同責的要求,承擔保障本行政區域糧食安全的具體責任,加強對糧食流通工作的領導,研究解決糧食流通重大問題,落實糧食流通管理制度和宏觀調控政策,健全現代糧食倉儲、物流和應急保障設施體系,促進糧食有序流通,提升糧食流通服務水平,推進糧食產業高質量發展;應當建立糧食流通安全風險評估機制,每年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本行政區域糧食流通、儲備、供應等情況以及評估結果;應當采取多種形式加強糧食安全宣傳教育,提升全社會糧食安全意識,引導形成愛惜糧食、節約糧食的良好風尚。
目前,糧食經紀人已成為糧食購銷網絡中的重要一環。《條例》要求,糧食經紀人在糧食收購過程中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執行糧食收購政策,堅持優質優價、按質論價、公平交易,不散布虛假信息,自覺維護糧食收購市場秩序;向售糧農民提供有關國家糧食收購政策、價格、質量標準等咨詢服務,并及時支付售糧款。這些規定既方便農民售糧,又避免出現克扣水雜、未執行質價標準等損害售糧農民利益的行為,保護了糧食生產者的利益。
糧食流通涵蓋了收購、存儲、加工、運輸、銷售等多個環節,一頭連著生產源頭,一頭系著消費終端,事關國運民生、利涉千家萬戶?!稐l例》對糧食流通中的各個環節都做了明確規定,在要求糧食經營者和用糧單位應運用新設施、新技術和新裝備降低糧食損失損耗、節約糧食,確保顆粒歸倉的同時,還用更多篇幅關注糧食的質量和安全。其中,《條例》規定,糧食儲存期間,應當定期進行糧食品質檢驗,糧食品質達到輕度不宜存時應當及時出庫。
在運輸環節,《條例》要求,運輸糧食應當嚴格執行國家糧食運輸的技術規范,減少糧食運輸損耗。運輸糧食的運輸工具、容器應當完好,并保持清潔、干燥、安全衛生,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運輸糧食的容器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清洗潔凈或者消毒。不得使用被污染的運輸工具、容器或者包裝材料運輸糧食,不得與有毒有害物質混裝運輸。
在糧食存儲方面,《條例》要求,承儲政府糧食儲備的企業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實行儲備與商業性經營業務分開,對承儲糧食數量、質量負責,實施糧食安全風險事項報告制度,確保政府糧食儲備安全。承儲省級政府糧食儲備的企業不得從事商業性經營業務。政府糧食儲備的收購、銷售、輪換、動用等應當進行全過程記錄,實現政府糧食儲備信息實時采集、處理、傳輸、共享,確??刹樵?、可追溯。
民以食為天,糧安天下安。
10月1日,審議通過的《條例》將正式施行。它的制定與施行將為強化糧食流通監管、提升糧食安全保障能力水平提供堅強法治保障,讓盛滿吉林糧的中國飯碗端得更牢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