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子是農業的“芯片”,優質種子對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保供至關重要。近年來,我市加大農業執法的力度,假種子幾乎絕跡,但種子生產、銷售套牌侵權的情況時有發生,嚴重擾亂種子市場秩序,危及種業安全和國家糧食安全。
據了解,種子種苗基地執法檢查暨專項打假行動范圍包括“兩雜”種子制種生產基地、種苗生產園(場、圃)、蔬菜種子生產地等,主要針對未取得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生產經營種子,未按照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的規定生產經營種子、受委托生產種子,未按規定備案、未按規定建立、保存種子生產經營檔案、未執行種子檢驗、檢疫規程生產種子、侵犯植物新品種權、無有效植物檢疫證書或證物不符調運應檢疫的種子等七種違法行為。
若有上述行為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農村、林業草原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和種子;違法生產經營的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可以吊銷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
在七種非法行為中,侵犯植物新品種權的懲罰最為嚴厲。若行為惡劣、情節嚴重者,貨值金額五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同時還將給予五百萬元以下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