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時期,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全省上下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農業農村發展取得重大進展,鄉村振興實現良好開局。農業綜合實力穩步提升,農業產業結構不斷優化,農民收入持續增加,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農村人居環境明顯改善,農村改革向縱深推進,農村社會保持和諧穩定,農村即將同步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為奮力譜寫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江西篇章、描繪好新時代江西改革發展新畫卷奠定了堅實基礎。
“十四五”時期,是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第一個5年,也是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關鍵5年。穩住農業基本盤、守好“三農”基礎,是應變局、開新局的“壓艙石”。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聚焦“作示范、勇爭先”的目標定位和“五個推進”的重要要求,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全面領導,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深化農村改革,保障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有效供給,保障農民收入持續穩定增長,提升農業質量效益和競爭力,提升鄉村建設和治理水平,推動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推動城鄉融合發展,促進農業高質高效、鄉村宜居宜業、農民富裕富足,打造彰顯產業興旺之美、自然生態之美、文明淳樸之美、共建共享之美、和諧有序之美的新時代“五美”鄉村,走出一條具有江西特色的農業農村現代化道路,在全面推進鄉村振興上走前列。
2021年,糧食播種面積穩定在5658.6萬畝以上、產量穩定在432.8億斤以上,生豬生產全面恢復,蔬菜等農產品生產穩中有增,農民收入增長繼續快于城鎮居民,農業質量效益穩步提升,脫貧攻堅成果得到鞏固,脫貧攻堅政策體系和工作機制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鄉村建設行動全面啟動,農村人居環境持續提升,農村改革重點任務深入推進,農村社會和諧穩定。到2025年,農業農村現代化取得重要進展,農業基礎設施現代化邁上新臺階,農村生活設施便利化初步實現,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明顯提高,農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顯增強。
一、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
(一)保持現有政策總體穩定。落實黨中央設立5年過渡期和摘帽不摘責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幫扶、摘帽不摘監管的要求,過渡期內保持現有主要幫扶政策總體穩定,并逐項分類優化調整,合理把握節奏、力度和時限,逐步實現由集中資源支持脫貧攻堅向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平穩過渡。制定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實施意見,推進領導體制、工作體制、發展規劃、政策舉措、考核機制等有效銜接,確保工作不留空檔、政策不留空白,堅決防止發生規模性返貧。
(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對農村低保對象、特困人員、易返貧致貧人口,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戶,開展動態監測,實行分層分類幫扶,守住防止返貧致貧底線。加強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增強鞏固脫貧成果和自我發展致富的內生動力,對有勞動能力的,堅持開發式幫扶,引導勤勞致富,對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通過產業就業獲得穩定收入的,以現有社會保障體系為基礎,按規定納入農村低保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及時給予專項救助、臨時救助。做好易地搬遷后續幫扶,完善安置區配套設施和公共服務,提升社區治理能力。加強扶貧項目資產管理和監督。完善提升產業保險、防貧保險等機制。加強脫貧攻堅總結宣傳,講好扶貧脫貧和全面小康故事。
(三)接續推進脫貧地區鄉村振興。支持脫貧地區鄉村特色產業發展壯大,逐步提高財政專項資金用于產業發展及其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比例,補上技術、設施、營銷等短板。扶持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致富帶頭人、產業基地四類主體發展,完善利益聯結機制。深化消費幫扶行動,推進消費幫扶專區、專柜、專館建設管理,開展農產品產銷對接活動。建立完善脫貧地區勞動力動態監測機制,加大職業技能培訓力度,拓寬穩定就業渠道。延續支持扶貧車間的優惠政策,規范管理公益崗位。加強脫貧地區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公共服務配套。選擇部分脫貧縣作為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給予集中支持。
二、加快現代農業強省建設
(四)保障糧食等重要農產品供給。實施重要農產品保障戰略,加強糧食生產功能區、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和特色農產品優勢區建設。堅決落實糧食安全黨政同責要求,鞏固雙季稻面積,提高種糧收益,讓地方重農抓糧不吃虧、農民種糧有錢賺。用好稻谷最低收購價、產糧大縣獎補和農業水稻保險等政策,鼓勵探索水稻完全成本保險,研究推進水稻收入保險試點。實施優質稻米工程、優質糧食工程、贛產“中國好糧油”行動計劃,推廣糧食綠色高質高效生產技術。實施糧食倉儲設施功能提升工程,推廣應用綠色生態和低溫儲糧技術,推進基層糧食倉儲企業退城進郊。推進生豬穩產保供、非洲豬瘟防控、產業轉型升級三大行動,發展標準化規模養殖和現代化屠宰加工,“十四五”期間生豬年出欄穩定在3000萬頭以上。發展現代牛羊、家禽產業和現代漁業,打造蔬菜產業集群,推進標準生態宜機化果茶藥園建設。開展糧食節約行動,減少生產、流通、加工、存儲、消費環節糧食損耗浪費。
(五)打好種業翻身仗。加強種質資源保護和利用,開展資源普查登記,建設省級農作物和林木種質資源庫、國家級畜禽遺傳資源區域性基因庫,推動農業種質資源圃(場區)建設。開展良種科研聯合攻關,實施畜禽遺傳改良計劃和現代種業提升工程。在嚴格監管、風險可控前提下,有序推進生物育種產業化應用。加強制種大縣、良種繁育基地、畜禽良種和水產苗種繁育體系建設,推進南繁科研基地建設。穩定支持育種基礎性研究和重點育種項目,扶持以特色地方品種開發為主的種業企業發展。強化種子執法,保護品種權。加大省級救災備荒種子儲備力度。編制現代種業創新發展五年行動方案。
(六)堅決守住耕地紅線。統籌布局生態、農業、城鎮等功能空間,科學劃定各類空間管控邊界,嚴格實行土地用途管制。采取“長牙齒”的硬措施,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嚴禁違規占用耕地和違背自然規律綠化造林、挖湖造景,嚴格控制非農建設占用耕地,深入推進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耕地“非糧化”。明確耕地利用優先序,落實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不同的管制目標和管制強度。統籌整合資金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提高建設標準和質量,開展項目區“田長制”建后管護試點,2021年度全省新建高標準農田317萬畝。在高標準農田建設中增加的耕地作為占補平衡補充耕地指標在省域內調劑,所得收益用于高標準農田建設。加強和改進建設占用耕地占補平衡管理,嚴格新增耕地核實認定和監管。健全耕地數量和質量監測監管機制,加強耕地保護督察和執法監督。
(七)推進農業綠色發展。加快建設國家綠色有機農產品重要基地,開展省部共建,實施綠色食品產業鏈鏈長制。推進稻米、果業、蔬菜、畜禽、水產等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壯大茶葉、中藥材、油茶、富硒農業等特色產業,發展竹類、香精香料、苗木花卉、森林旅游和森林康養等林業產業。加強產地環境保護治理,開展受污染耕地土壤治理修復,持續推進農藥化肥減量增效行動,治理農業包裝廢棄物污染,推進秸稈綜合利用和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基本建成農業全產業鏈標準體系,推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按標生產。加強綠色有機農產品和地理標志農產品認證管理,推進地理標志農產品保護工程,2025年綠色有機地理標志農產品有效認證數達6000個。實施“生態鄱陽湖·綠色農產品”品牌戰略,建立“贛鄱正品”品牌體系。加強農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監管,健全農產品追溯體系,推行第三方檢測和食用農產品達標合格證制度。
(八)提高現代農業物質技術裝備水平。實施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建立以落實地方責任為基礎的常態化水庫除險加固機制,到2025年消除現有水庫病險。深化農業科技創新,加強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2025年農業科技進步貢獻率達65%以上,農作物耕種收綜合機械化率達80%以上。完善產學研用聯合機制,實施重大研發和重點科技項目,加強涉農技術創新中心建設。創建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實施科技特派團富民強縣提升工程,推廣科技小院、科技服務超市等模式。實施農業機械化提升工程,補齊水稻機械種植短板,支持農機裝備研發制造,開展農機作業托管服務補貼,建設全程機械化綜合農事服務中心。實施農業農村數字經濟發展行動計劃,推進智慧農業建設,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與農業生產經營深度融合。完善公益性農技推廣與經營性服務融合發展機制,強化動物防疫和農作物病蟲害防治體系建設。加強農業氣象災害監測預警,提高人工增雨抗旱能力。
(九)加快發展鄉村產業。依托鄉村特色優勢資源,打造農業全產業鏈,把產業鏈主體留在縣域,讓農民更多分享產業增值收益。發展鄉村特色產業,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深度融合發展。實施農產品加工提升行動,立足縣域布局農產品產地初加工、精深加工,建設“一村一品”示范村鎮、農業產業強鎮、農產品加工產業園和特色優勢產業集群。培育體驗農業、休閑農業、定制農業等新業態,建設一批省級田園綜合體和休閑農業精品園區。建設公益性農產品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骨干網絡,健全鄉村雙向物流配送體系,加強農村冷鏈物流基礎設施建設,推進田頭小型倉儲保鮮冷鏈設施、產地低溫直銷配送中心建設,推進電子商務進農村、信息進村入戶和互聯網+農產品出村進城,改造提升農村寄遞物流基礎設施。實施供銷社現代流通服務工程。聚焦綠色食品產業鏈短板弱項,引進一批優質企業。以縣(市、區)為單位推進農業現代化示范區建設。開展“千企興千村”行動。深化墾區集團化農場企業化改革,促進墾區產業融合發展。
(十)健全現代農業經營體系。實施家庭農場培育計劃,把農業規模經營戶培育成有活力的家庭農場。推進農民合作社發展質量提升整縣試點,實行“空殼社”常態化清理,推動合作社跨區域合作和同業聯合發展。加強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梯隊建設,發展農業產業化聯合體,鼓勵龍頭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與小農戶建立緊密利益聯系。創新全產業鏈技術供給方式,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建設區域性農業全產業鏈綜合服務中心。發展以農業生產托管為主要內容的生產服務,提升農機作業、無人機飛防植保、糧食烘干加工等農業社會化服務水平,推進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深化供銷社綜合改革,實施供銷社培育壯大工程,健全服務農民生產生活綜合平臺。
三、實施鄉村建設行動
(十一)發揮鄉村規劃引領作用。統籌縣域城鎮和村莊規劃建設,2021年基本完成縣級國土空間規劃編制,明確村莊分類布局。本著立足現有基礎、適當超前的原則,積極推進“多規合一”實用性村莊規劃編制,對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護類的村莊盡快實現全覆蓋,完善村莊用地用途管制制度。加強鄉村建設規劃管理,嚴肅查處違規亂建行為。注重村莊風貌引導管控和地域特色延續傳承,不搞大拆大建,保護傳統村落、歷史文化名村名鎮、紅色名村和傳統民居。提升農房設計水平和建設質量,加強農村危房改造和住房安全動態監測,3年內完成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嚴格規范村莊撤并,不得違背農民意愿、強迫農民上樓。
(十二)促進鄉村基礎設施建設提檔升級。推動“四好農村路”高質量發展,開展示范創建,實施農村道路暢通工程,推行農村公路路長制,加強農村資源路、產業路、旅游路和村內主干道建設,推進農村公路建設項目更多向進村入戶傾斜。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農村供水保障工程,加強中小型水庫等穩定水源工程建設和水源保護,2025年城鄉供水一體化工程體系基本建成,良性運行管理目標基本達到,飲用水水質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實施農村電網鞏固提升工程,提高農村地區供電能力及供電可靠性。推進燃氣下鄉,支持建設安全可靠的鄉村儲氣罐站和微管網供氣系統。實施數字鄉村建設發展工程,推動農村千兆光網、5G網絡、物聯網與城市同步規劃建設,支持農村電子商務、遠程醫療、遠程教育等應用普及。推進農村新型廣播電視基礎設施建設,推動移動接收終端具備應急廣播功能。加強物資儲備庫、避災場所等防災減災基礎設施建設,開展鄉村“智慧應急”建設。
(十三)實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動。推動農村人居環境由基礎整治向品質提升邁進。推進農村廁所革命,提高農村戶廁無害化改造質量,合理規劃建設農村公共廁所。完善“戶分類、村收集、鄉轉運、區域處理”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推廣城鄉環衛“全域一體化”第三方治理,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就地分類減量,建設一批有機廢物綜合處置利用設施。建立完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市場化建設與運維模式。連線成片推進村莊(庭院)整治建設和美麗宜居試點建設,探索“美麗宜居+活力鄉村”建設發展新模式。推廣“萬村碼上通”5G+平臺,健全完善“五定包干”村莊環境常態化長效管護機制。
(十四)打造生態文明鄉村。鞏固提升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退捕成果,打好十年禁漁持久戰,落實退捕漁民轉產就業、安置保障政策,加強禁捕水域市縣漁政執法隊伍建設,穩妥推進“五河”干流水域禁捕退捕。強化河湖長制,持續推進流域生態綜合治理,實施水系連通及農村水系綜合整治。發展節水農業,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完善提升林長制,健全林業生態補償,落實生態公益林生態效益補償和天然商品林停伐補助,實施鄉村綠化美化,開展鄉村森林公園、小微濕地保護建設。
(十五)提升鄉村公共服務水平。建立城鄉公共資源均衡配置機制,強化農村基本公共服務供給縣鄉村統籌,逐步實現標準統一、制度并軌。優化農村義務教育學校網點布局,繼續改善鄉鎮寄宿制學校辦學條件,保留并辦好必要的鄉村小規模學校,在縣城和中心鎮新建擴建一批高中階段學校。實施學前教育質量提升計劃,到2025年基本普及農村學前教育。支持建設城鄉學校共同體。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改革,積極穩妥推行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縣管校聘”改革,實施定向培養鄉村教師計劃,培養“一專多能”農村小學教師。全面推進健康鄉村建設,改善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設施設備條件,推動鄉村醫生向執業(助理)醫師轉變,采取派駐、巡診等方式提高鄉村衛生服務水平。加強縣級醫院建設,推進縣域緊密型醫共體建設,實行醫保總額預算管理。提升縣級疾控機構應對重大疫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能力。提升婦幼、老年人健康服務水平。建設全科特崗醫生隊伍,推行鄉村醫生“鄉聘村用”,保障合理收入和養老待遇。優化基層公共文化設施建設布局和文化資源配置,推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數字化建設,完善農家書屋管理機制。實施鄉村就業促進行動,健全城鄉一體的就業政策和服務體系。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合理提高政府補助標準和個人繳費標準,加強醫療救助托底保障。落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正常調整機制,推進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擴面。推進城鄉低保制度統籌發展,逐步提高農村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質量,建立分類分層的救助體系。健全縣鄉村銜接的三級養老服務網絡,建設村級幸福院、日間照料中心等養老服務設施,推進農村普惠型養老和互助性養老發展。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和婦女、老年人、困境兒童、殘疾人的關愛服務。完善農村綜合便民服務代辦點,加強村級客運站點、文化體育、公共照明等服務設施建設。
(十六)提升鄉村治理能力。創新村民參與村莊公共事務方式,規范村民(代表)會議等制度,深化村級民主決策實踐和議事協商實踐,加強村級議事協商點建設。實施村務公開“陽光工程”,發揮村民監督作用,杜絕農村“微腐敗”。開展農村法治宣傳教育,鞏固深化農村“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加強法治文化陣地建設,優化鄉村基本公共法律服務資源配置。提高農業綜合行政執法信息化制度化規范化水平。加強農村思想道德建設,深化道德模范選樹宣傳,完善幫扶禮遇制度。加強鄉村調解平臺和調解組織隊伍建設,推進綜治中心實體化建設和農村網格化服務管理,擴大農村地區視頻監控覆蓋面。加大對農村非法宗教和境外滲透活動的打擊力度,依法加強對農村宗教事務管理。建立健全農村地區掃黑除惡常態化機制。開展農村假冒偽劣食品專項執法行動。加強縣鄉村應急管理、消防安全體系和能力建設,做好對自然災害、公共衛生、安全隱患等重大事件的風險評估、監測預警、應急處置。推進鄉村治理試點示范,推廣選樹成熟模式和先進典型。
(十七)加強新時代農村精神文明建設。深入開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教育,弘揚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推進紅色基因傳承,在鄉村深入開展“聽黨話、感黨恩、跟黨走”宣講活動。深化拓展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建設,推進黨的基層陣地資源整合。統籌實施文化惠民工程,打造以鄉村振興為主題的文藝精品,策劃出版服務鄉村振興戰略的優秀作品。開展文明村鎮、星級“文明信用戶”等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健全志愿服務體系和激勵機制,開展好家風好家訓宣傳志愿服務活動。實施推進移風易俗建設文明鄉風行動,完善村規民約,發揮積分制的激勵約束作用,革除高價彩禮、人情攀比、厚葬薄養、鋪張浪費等陳規陋習。深化惠民綠色文明殯葬改革,合理配置鄉鎮殯儀服務站,提升改造殯儀館、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完善基本殯葬服務免費政策。辦好中國農民豐收節江西活動。
四、深化農業農村改革
(十八)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落實保持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政策,有序開展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試點。加強農村承包地確權登記成果運用,推進農村承包地“三權分置”,規范承包地經營權流轉,擴大農村承包地經營權“地押云貸”試點。穩慎推進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分置有效實現形式。建立健全宅基地管理機制和信息系統,加強部門協作配合,落實鄉鎮政府日常監管職責,探索設立村級宅基地協管員,分類認定處置歷史形成的宅基地面積超標和“一戶多宅”等問題。規范開展房地一體宅基地日常登記頒證工作。落實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用地認定機制,縮小土地征收范圍。健全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探索實施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規范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完善審批實施程序、節余指標調劑及收益分配機制。繼續深化農村集體林權制度改革。
(十九)發展壯大新型農村集體經濟。鞏固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果,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監管,健全村集體經濟組織有效運行機制。強化村黨組織在發展壯大新型農村集體經濟中的領導地位,推行村黨組織書記通過法定程序擔任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其領辦的合作社,組織當地農村勞動力,承擔或參與采取以工代賑方式實施的農業農村基礎設施項目。繼續做好中央財政資金扶持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工作。鼓勵金融機構將村集體經濟組織納入授信范圍。縣級要明確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人員報酬與村集體經濟效益掛鉤的政策,引導村集體經濟組織制定規范的收益分配辦法。力爭到2025年基本消除村級集體經濟年經營性收入15萬元以下的行政村,并培育一批集體經濟強村。
(二十)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把縣域作為城鄉融合發展的重要切入點,統籌縣域產業、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基本農田、生態保護、城鎮開發、村落分布等空間布局,加快打通城鄉要素平等交換、雙向流動的制度性通道,縮小縣域內城鄉發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壯大縣域經濟,承接適宜產業轉移,培育支柱產業。強化縣城綜合服務功能,有條件的地方按小城市標準建設縣城。加快小城鎮發展,推進擴權強鎮,建設特色小鎮,加強鄉鎮政府駐地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提高小城鎮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發揮小城鎮連接城市、服務鄉村作用,把鄉鎮建設成為服務農民的區域中心。理順縣鄉財政分配關系,合理劃分縣鄉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分類健全鄉鎮財政管理體制,加大對鄉村兩級轉移支付力度。推動在縣域就業的農民工就地市民化,增加適應進城農民剛性需求的住房供給。持續推進戶籍制度改革,鞏固全面放開落戶限制成果,擴大居住證附加的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服務。保障進城落戶農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支持引導農戶依法依規自愿有償轉讓。深化城鄉融合發展探索試驗。
五、強化農業農村優先發展要素保障
(二十一)構建“三農”多元投入格局。建立健全與全面推進鄉村振興任務相適應的財政投入穩定增長機制,進一步完善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長效機制,財政資金更大力度向“三農”傾斜。制定調整土地出讓收入使用范圍優先支持鄉村振興的實施意見。支持發行鄉村振興類別專項債券。用好貨幣政策工具,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鄉村振興的金融投入。加大對機構法人在縣域、業務在縣域的金融機構的支持力度,保持縣域農村金融機構法人地位和數量總體穩定。做實大型銀行“三農事業部”,鼓勵農村商業銀行、村鎮銀行等金融機構建立服務鄉村振興的內設機構。完善差異化監管政策。支持市縣構建域內共享的涉農信用信息數據庫。拓寬農業農村抵質押品范圍,發展農戶小額信用貸款、農機具抵押貸款,開展農墾國有農用地使用權、生態產品價值等抵押貸款試點。推進農村普惠金融服務站建設,引導移動支付便民工程向鄉村下沉。推動金融服務鄉村振興試驗區建設。完善“財政惠農信貸通”工作機制,支持農業擔保體系建設,提高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支小支農業務占比。引導農業產業鏈核心企業在境內外交易場所上市融資。深化農業大災保險試點,推動地方特色農產品保險、特色農業價格(收入)保險、天氣指數保險試點。創新投融資機制,引導社會資本有序投入農業農村。
(二十二)保障農業農村發展用地。新編縣鄉級國土空間規劃應安排不少于10%的新增建設用地指標,重點保障鄉村產業發展用地。鼓勵盤活存量農村建設用地,各地消化存量所得建設用地指標,安排一定比例用于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原址恢復林地用途的畜禽養殖場異地重建時,依法依規優先使用林地定額。根據鄉村休閑觀光、倉儲保鮮冷鏈物流、工廠化育秧等產業分散布局的實際需要,探索“點狀供地”等靈活多樣的供地新機制。規范設施農用地使用和管理,完善永久基本農田補劃程序。
(二十三)推動鄉村人才振興。將鄉村人才振興納入黨委人才工作總體部署,健全適合鄉村特點的人才培養機制,強化人才服務鄉村激勵約束。開展鄉村振興全面培訓,分級對縣鄉村三級黨組織書記開展輪訓。加大涉農高校、涉農職業院校、涉農學科專業建設力度,發展農村社區教育、職業教育、繼續教育和技能培訓。實施新生代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劃、現代農民培育計劃和“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加快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實施新時代贛鄱鄉村好青年選培計劃。優化鄉村創業環境,培育農村創業創新帶頭人,鼓勵引導人才向艱苦地區和基層一線流動,吸引大學生、退役軍人、返鄉創業人員、異地工作鄉賢等各類人才在鄉村振興中建功立業。加快建設政治過硬、本領過硬、作風過硬的鄉村振興干部隊伍,選派一批優秀干部到鄉村振興一線崗位任職掛職,選拔一批優秀“三農”干部充實到地方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加強農村基層干部激勵關懷,落實工資補助待遇,及時獎勵鄉村振興領域擔當作為干部。
六、加強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
(二十四)堅持五級書記抓鄉村振興。深入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農村工作條例》及我省實施辦法,健全黨領導農村工作的組織體系、制度體系和工作機制。各級黨委要定期研究農村工作,聽取農村工作匯報,決策農村工作重大事項。發揮各級黨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牽頭抓總、統籌協調作用,成員單位出臺重要涉農政策要征求黨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意見并進行備案。建立健全領導聯系、部門和社會力量幫扶、干部掛點協同推進鄉村振興制度,省市縣三級黨委、人大常委會、政府、政協領導班子成員和法院、檢察院主要負責同志都要確定聯系點。縣委書記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三農”工作上,當好鄉村振興的“一線總指揮”。鄉鎮黨委書記要當好鄉村振興的先鋒。切實加強黨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解決好有的地方黨委農村工作部門缺兵少將、運轉不暢的問題。
(二十五)完善鄉村振興推進機制。將脫貧攻堅工作中形成的組織推動、要素保障、政策支持、協作幫扶、考核督導等工作機制,根據實際需要運用到推進鄉村振興,建立健全鄉村振興工作體系。圍繞“五大振興”目標任務和要素保障的要求,設立由黨委和政府負責同志領導的專項小組及相應的工作專班,建立落實臺賬,壓實工作責任。加強鄉村振興地方立法,推進《江西省鄉村振興促進條例》學習宣傳貫徹。
(二十六)建強農村基層黨組織。推進農村基層黨建標準化規范化信息化建設,持續整頓軟弱渙散村黨組織。推動農村基層黨建融入農業農村重大任務,在優秀農村青年中大力發展黨員,發揮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有序開展鄉鎮、村集中換屆,選優配強鄉鎮領導班子、村“兩委”成員,注重從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務工經商返鄉人員、本地大學畢業生、退役軍人中的黨員培養選拔村黨組織書記。在有條件的地方積極推行村黨組織書記通過法定程序擔任村委會主任,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對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任務重的村,繼續選派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基層紀檢監察組織要加強與村務監督委員會的溝通協作、有效銜接。
(二十七)強化鄉村振興考核評價。健全市縣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制度,將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納入鄉村振興考核,加強考核結果應用,注重提拔使用鄉村振興實績突出的市縣黨政領導干部,對考核排名靠后、履職不力的市縣黨政主要負責同志進行約談。落實鄉村振興進展情況報告制度。建立客觀反映鄉村振興進展的指標和統計體系,對鄉村振興戰略規劃實施情況和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情況進行評估評價。持續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切實解決基層反映的“表海”“會海”泛濫、“打卡”“考核”一大堆等問題,減輕鄉村不合理負擔。根據中央巡視反饋涉及“三農”領域的問題,壓實整改責任,強化整改措施,高質量完成整改任務。加強鄉村振興宣傳,激發廣大農民群眾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匯聚全省全社會之力共同推動鄉村振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