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關于印發《“中國漁政亮劍2018”
系列專項執法行動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漁業主管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產局: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踐行鄉村振興戰略,促進水域生態文明建設,推動漁業轉型升級,進一步嚴厲打擊涉漁違規違法活動,確保漁業生產秩序持續好轉,我部在認真總結“亮劍2017”漁政執法行動的基礎上,今年將組織開展“中國漁政亮劍2018”系列專項執法行動。現將行動方案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聯系方式:
一、農業部漁業漁政管理局 于沛民
電話:010—59192991、59192915(傳真)
二、農業部長江流域漁政監督管理辦公室 季偉彬
電話:021—62453016、62457625(傳真)
郵箱:changyuzheng@agri.gov.cn
農業部
2018年2月24日
“中國漁政亮劍2018”系列專項執法行動方案
為促進水域生態文明建設,推動漁業轉型升級,進一步嚴厲打擊涉漁違規違法行為,我部決定組織開展“中國漁政亮劍2018”系列專項執法行動。為確保行動順利實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積極適應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變化對漁政執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踐行鄉村振興戰略,以保障漁業轉型升級、綠色發展為引領,以貫徹落實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為契機,以整治對漁業資源環境破壞大、社會反映強烈的違規違法行為為重點,突出關鍵領域,強化問題導向,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維護漁區公平正義和社會穩定,保護漁民合法權益和生命財產安全,樹立新時代中國漁政良好形象。
二、行動目標
全面落實海洋及內陸大江大河休漁禁漁、海洋漁船“雙控”、漁業資源總量管理等重要漁業資源養護制度。鞏固完善沿海省(區、市)涉外漁業綜合管理協調機制,漁政與公安、邊防、海警、水警等部門間及我與周邊國家漁政部門間的協調配合機制。推進依法治漁,強化聯動執法,嚴厲打擊違規違法漁業行為,嚴肅查辦涉漁案件,保護漁業資源及水域生態環境,促進漁業轉型升級、綠色發展,展現我負責任漁業大國形象。
三、組織領導
(一)“中國漁政亮劍2018”系列專項執法行動由農業部統一領導,農業部漁業漁政管理局(下稱“漁業漁政局”)會同長江流域漁政監督管理辦公室(下稱“長江辦”)、漁業船舶檢驗局(下稱“船檢局”)組織協調并開展督導檢查,有關省(區、市)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所屬的漁政、漁港監督、漁船檢驗機構(下稱“漁業漁政部門”)具體落實。
(二)成立“中國漁政亮劍2018”系列專項執法行動指揮部,漁業漁政局局長張顯良同志任指揮長,長江辦主任馬毅同志、船檢局局長李昌健同志、漁業漁政局副局長劉新中同志任副指揮長,漁業漁政局、長江辦、船檢局有關負責同志及有關省(區、市)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同志任成員。行動指揮部辦公室設在漁業漁政管理局漁政處。
四、行動任務
(一)海洋伏季休漁執法行動
1.部署啟動:多角度、全方位宣傳海洋伏季休漁政策,督促漁船按時回船籍港休漁,謀劃部署伏休期漁港檢查、海上巡查、案件辦理等重點工作。
2.執法重點
(1)重點區域執法:在陸上,強化漁港監管,實施“依港管船”“定人聯船”,掌握伏休期每條漁船、特別是未按規定回船籍港休漁漁船動向。在海上,聯合海警部門重點在“機動漁船底拖網禁漁區線”“北緯35°線”“北緯26.5°線”“省際交界線”海域打擊違規偷捕行為。
(2)重點時段執法:伏休初期,重點抽查漁船在港情況,落實船進港、人上岸、網入庫、證集中。伏休后期,根據不同海區開漁時間,聯合海警部門加大海上巡查頻率,嚴查提前出海、先開漁的漁船跨區作業等行為。
(3)專項特許捕撈執法:嚴格監管特殊經濟品種專項捕撈行為,對不按規定生產的,取消其本年度專項捕撈資格和來年專項捕撈許可證申請資格。
3.督導檢查:組織開展督導檢查、交叉互檢,督辦海洋伏季休漁違規違法案件。
4.承擔單位:沿海省(區、市)漁業漁政部門。
(二)清理取締涉漁“三無”船舶行動
1.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各地根據中央統一部署,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制定本地清理取締年度工作計劃,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以貫徹落實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為契機,切實拆解一批涉漁“三無”船舶,辦理一批典型案件,打擊一批違法犯罪分子。
2.督導檢查:派出由中央有關部門牽頭,多個涉海部門參與的督察組,赴沿海地方督導清理取締工作,重點檢查黨委政府牽頭、多部門聯動的工作機制運行情況以及清理取締成效。
3.集中整治:伏季休漁期,集中開展清理取締,突出重點任務。在漁港內,對停靠的涉漁“三無”船舶,采取禁止離港、指定地點停靠等強制措施。在海上,發現捕撈作業的涉漁“三無”船舶,扣押回港,并依法沒收。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對沒收的涉漁“三無”船舶公開集中拆解。探索異地、聯合辦案模式,為清理取締工作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經驗。
4.承擔單位:沿海省(區、市)漁業漁政部門。
(三)違規漁具漁法清理整治行動
1.休漁禁漁期整治:在長江黃河珠江等內陸大江大河禁漁期、海洋伏季休漁期,依托漁港、碼頭等船舶停泊點集中整治“絕戶網”等違規漁具。在黃渤海區開展“絕戶網”專項清理整治。對在港漁船進行排查,對裝載禁用漁具或網目尺寸不符合規定的,要求其限期更換,對拒不更換使用違規網具的,依法處罰。聯合工商等部門排查網具生產、經營企業,對生產、經營禁用漁具的,依法處罰。
2.生產季節整治:在全國范圍內,集中開展違規漁具漁法專項清理整治。強化海上現場執法,重點對禁用網具和網目尺寸嚴重偏離國家規定標準的漁具,以及拖網、帆張網加裝襯網或使用密眼囊網等進行重點打擊、查處,對幼魚比例不符合規定的,依法查處。同時,繼續排查并依法處罰禁用網具生產、經營企業。
3.幼魚保護執法:農業部發布重要經濟魚類最小可捕標準及幼魚比例管理制度。各地加大漁港、市場巡查力度,在整治違規漁具的同時,嚴厲打擊非法捕撈、販賣幼魚的行為。
4.集中銷毀:對沒收的違規漁具集中公開銷毀,加大宣傳力度,向社會傳遞打擊違規漁具的堅定決心,形成震懾。
5.督導檢查:組織開展督導檢查、交叉互檢,督辦重大違規違法案件。
6.承擔單位:全國各省(區、市)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漁業漁政部門。
(四)長江流域、珠江、閩江及海南省內陸水域禁漁期執法行動
1.部署啟動:3月,在長江上游、中游、下游,洞庭湖區、鄱陽湖區、淮河干流、珠江流域,同步啟動 “中國漁政亮劍2018”禁漁期執法行動。
2.電毒炸專項執法:在長江等內陸水域集中查處電毒炸魚行為。從制造、銷售、捕撈生產等環節入手,斬斷“產、供、銷、用”電捕魚器的鏈條。對查獲的電魚設備一律予以沒收銷毀,對用于電魚的船舶或設施依法沒收,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禁漁期集中執法結束后,繼續將整治“電毒炸魚”作為重點執法內容,保護長江等水域生物資源。
3.禁漁聯合執法:禁漁初期,協調公安(水警)、海事等部門在長江流域上、中、下游,洞庭湖、鄱陽湖,珠江流域以及淮河干流組織開展禁漁前期同步聯合執法行動。組織開展水上、陸上禁漁巡回檢查、交叉檢查和聯合執法,對違規違法案件高發水域開展駐守檢查。
4.承擔單位: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青海等省(區、市)漁業漁政部門。
(五)黃河流域、海河流域(京津冀地區)漁政聯合執法行動
1.黃河流域
(1)部署啟動:向社會發布實施黃河流域禁漁制度的通告,明確禁漁區域、禁漁期、禁止作業類型和有關要求,在全黃河流域部署啟動漁政聯合執法行動,明確重點執法任務,強化省際聯合執法機制。
(2)集中執法檢查:全面落實黃河禁漁制度,集中查處違反黃河禁漁制度的行為,保護和恢復黃河漁業資源。
(3)交界及共管水域聯合執法:在黃河流域省際間交叉及共管水域開展聯合執法、專項執法和集中整治,制止省際交界及共管水域違規違法捕撈蔓延勢頭,建立健全省際漁政聯合執法機制。
(4)交叉督察:開展交叉督察,重點督察漁政執法工作開展和重大案件查辦情況,交流執法經驗,提高執法水平。
(5)承擔單位:山西、內蒙古、山東、河南、四川、陜西、甘肅、青海、寧夏等省(區、市)漁業漁政部門。
2.海河流域(京津冀地區)
(1)部署啟動:組織京津冀漁政執法聯席會商,部署三地漁政聯合執法行動,推動三地重點保護魚類名錄、禁用漁具和禁漁期統一。
(2)集中執法檢查:在官廳水庫、白洋淀、密云水庫、潮白河等重點漁業水域,集中開展漁政執法行動和交叉互檢,查處違規違法捕撈行為。
(3)交界及共管水域聯合執法:在官廳水庫、潮白河、拒馬河交界及共管水域開展漁政聯合執法,遏制交界及共管水域違規違法捕撈蔓延勢頭,維護漁業生產秩序。
(4)承擔單位:北京、天津、河北省(市)漁業漁政部門。
(六)內陸邊境水域漁政執法行動
1.中俄邊境水域
(1)中俄聯合檢查:分別于6月和9月,在黑龍江、烏蘇里江水域,開展中俄漁政部門春季和秋季聯合檢查,重點檢查漁船持證情況、漁民越界捕撈情況。同時,開展中俄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與養護活動。
(2)集中執法檢查:在黑龍江、烏蘇里江、松阿察河、興凱湖等中俄邊境水域,開展布控檢查,進行水面巡查,重點打擊涉漁“三無”船舶、大馬力快艇越界捕撈。
(3)承擔單位:黑龍江省漁業漁政部門。
2.中朝邊境水域
(1)水豐、云豐水庫漁政執法:在遼寧省水豐水庫、吉林省云豐水庫開展禁漁期管理和非法捕撈治理,嚴查庫區越界捕撈行為,維護邊境漁業生產秩序。
(2)圖們江漁政執法:在圖們江干流及其主要支流紅旗河、琿春河,開展漁政執法檢查,加強涉外漁業管理,打擊違規違法漁業行為,維護中朝邊境圖們江水域漁業捕撈秩序。
(3)鴨綠江漁政執法:在鴨綠江吉林白山、通化段開展漁政、公安(邊防)、海事聯合執法巡查,核查漁船持證情況,打擊非法捕撈,維護邊境漁業生產秩序。
(4)承擔單位:遼寧、吉林省漁業漁政部門。
3.中老邊境水域
(1)瀾滄江聯合漁政執法:在瀾滄江開展中國-老撾漁政聯合巡航執法,同步開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動,保護和修復瀾滄江水生生物資源。
(2)承擔單位:云南省漁業漁政部門。
4.中越邊境水域
(1)北侖河漁政執法:在北侖河開展漁政執法,打擊越界捕撈行為。開展中越聯合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動,通報雙方邊境水域漁政管理制度、漁政執法情況,推動開展中越北侖河同步漁政執法行動。
(2)承擔單位:廣西壯族自治區漁業漁政部門、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南海水產研究所。
(七)國家級水生野生動物自然保護區執法行動
1.查處非法捕撈
(1)執法檢查:對國家級水生野生動物自然保護區非法捕撈行為進行查處,在長江流域水生生物保護區開展禁捕執法,打擊各種違規違法捕撈行為。
(2)交叉檢查: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原則,對國家級水生野生動物自然保護區、特別是長江流域保護區,進行交叉檢查,重點檢查保護區違規違法捕撈案件查處情況、資源保護情況。
2.查處違規工程
(1)自查整改:對國家級水生野生動物自然保護區、特別是長江流域水生生物保護區違規工程進行全面自查,重點自查未經評審擅自開工、補償資金落實不到位等問題,并按照保護區管理要求,自行整改到位。
(2)交叉檢查:在各地自查的基礎上,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原則,對國家級水生野生動物自然保護區、特別是長江流域保護區違規工程情況進行交叉檢查,查處保護區內違法涉漁工程,遏制非法開發建設等危害水生生物的行為。
3.承擔單位:國家級水生野生動物自然保護區所在省(區、市)漁業漁政部門。各地可將執法行動范圍擴展至全部水生生物保護區(含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和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
(八)近海養殖水域灘涂環境整治執法行動
1.部署啟動:在全國沿海省(區、市)啟動沿海養殖水域灘涂環境綜合整治行動,細化工作任務,安排時間進度,落實工作責任,集中執法力量,確保執法行動取得成效。
2.集中整治:全面開展沿海養殖水域灘涂環境綜合執法整治,重點檢查水產養殖相關證件是否完備、有效,依法整治非法養殖,對超過許可范圍的養殖進行查處,檢查水產養殖尾水排放情況,檢查水產養殖生產記錄、用藥記錄是否完備,對水產品質量安全藥殘抽檢案件進行查處,優化養殖水域灘涂環境,促進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
3.承擔單位:沿海省(區、市)漁業漁政部門。
(九)海洋漁船規范管理執法行動
1.異地掛靠海洋漁船整治:利用伏季休漁期,采用自愿申報和摸底排查相結合的方式,對船舶所有人戶籍所在地或企業注冊地與船舶登記所在地不一致,以及船舶所有人戶籍所在地或者企業注冊地為非沿海縣(市)和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船舶實際控制人戶籍所在地與企業注冊地不一致等情況,進行摸底排查、登記造冊。對查實的異地掛靠漁船,由船籍港所在地漁業漁政部門提出整改措施,相關省(區、市)要積極配合,并盡快辦理過戶手續,明確監管責任。對有能力赴朝鮮、韓國、俄羅斯、日本、公海海域作業的漁船存在的異地掛靠行為,進行重點整治。
2.“脫檢”海洋漁船整治:通過海陸聯合執法檢查,對未按規定進行船舶檢驗的漁船進行整治。對已報廢、滅失、轉為非漁業船舶或外籍的,依法公告并注銷其檢驗證書。對仍在營運作業的,依法責令停航作業,限期申報檢驗,逾期不檢的,依法處罰。
3.“船證不符”漁船整治:制定“船證不符”清理整治實施方案。伏季休漁期間,集中開展“依港檢查”專項執法,重點對套用原船證書制造或購置漁船、擅自變更漁船主尺度、擅自更換主機甚至擴大主機功率等進行專項整治,依法責令整改、處罰。開發并啟用“船證不符”整治平臺操作系統,并進行漁船數據集中清理維護。
4.海洋漁船標識整治:海陸聯動,開展海洋漁船標識整治,檢查漁船持有的證件、船上電子標識、船名號是否相符,船名號是否按照規定刷寫、焊接、制作安裝。對不符合規定的限期整改,對假號、套號、涂改船名號及漁船標識等行為依法予以處罰。
5.海洋漁船安全整治:對海洋漁船安全救生設備、通信導航設備、職務船員配備情況進行檢查。對不符合適航安全規定的漁船,責令限期整改。未整改到位的,禁止離港,并依法處置。
6.承擔單位:沿海省(區、市)漁業漁政部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省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中國漁政亮劍2018”系列專項執法行動的重要意義,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方案,統籌安排、并行推進各項執法任務,并建立健全工作責任制,分解任務,傳導壓力,實現責任全覆蓋,確保執法成效。要確定負責同志作為行動指揮部成員、處級干部作為聯絡員(附表1),于3月9日前報送至我部漁業漁政局、長江辦。要按照時間節點,調度行動成效(附表2),6月15日、11月15日前分別報送上半年、全年工作總結。
(二)突出執法協作
各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統籌漁政、港監、船檢機構執法力量,形成水陸執法閉環。在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開展省際漁政聯合執法。要主動加強與外交、公安、邊防、海警、水警、環保、工商、水務等部門的溝通聯系,并積極爭取有關部門的支持配合,推動建立完善聯合執法、聯合辦案、異地辦案機制,強化行刑銜接,提升執法效果。執法行動中,各省(區、市)要查辦一批有影響力的大案要案,達到“查辦一起、震懾一片”的效果。
(三)開展掃黑除惡
各級漁業漁政部門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要求,主動將漁政執法工作融入本地區掃黑除惡總體安排,主動與公安部門匯報溝通、爭取支持,主動將漁業領域涉黑涉惡線索向公安機關通報,配合公安、檢察院、法院等部門,重點打擊在使用涉漁“三無”船舶和“絕戶網”捕撈、組織船舶非法越境偷捕、電毒炸魚、灘涂養殖和海洋捕撈中劃地為界、漁港碼頭“扒皮”等行為中滋生的船霸、漁霸等涉黑涉惡勢力。
(四)強化督導檢查
各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對執法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整改,對重大案件要掛牌督辦;要制定考核辦法,量化考核指標,將考核結果與漁業漁政單位和個人的獎懲、評優相掛鉤;要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向社會公開舉報電話,建立健全“有舉必查、查實必究”的舉報制度。
(五)積極宣傳引導
各級漁業漁政部門要將執法宣傳擺到更加突出位置,與執法行動一起研究、一起布置,同步推進、同步落實。加強“以案釋法”,特別是對重大漁業犯罪案件查處的宣傳,推動涉漁犯罪案件在重點漁區進行公開宣判,強化警示作用。加強輿情監測,及時發現執法行動中的熱點敏感信息,正面發聲,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六)強化執法保障
各級漁業漁政部門要積極主動向同級黨委政府、財政部門匯報漁政執法工作,爭取支持,為執法行動提供資金保障。規范漁政執法資金使用,保證專款專用,做好漁政人員水上執法行動期間工作、生活保障。要強化黨風廉政建設,杜絕“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堅決清除為涉漁違規違法行為、特別是涉漁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害群之馬”,打造一支忠誠干凈擔當、黨和人民滿意的過硬漁政執法隊伍。
附表1.“中國漁政亮劍2018”系列專項執法行動指揮部成員、聯絡員名單
2.“中國漁政亮劍2018”系列專項執法行動數據調度統計表
附表1
“中國漁政亮劍2018”系列專項執法行動指揮部成員、聯絡員名單
填報單位:
人員 |
姓名 |
單位 |
職務 |
手機 |
辦公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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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指揮部成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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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 |
姓名 |
單位(具體至處室) |
職務 |
手機 |
辦公電話 |
傳真 |
電子郵箱 |
聯絡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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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格由省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填報;(2)行動指揮部成員需為廳局級;聯絡員需為處級。
附表2-1
“中國漁政亮劍2018”系列專項執法行動數據調度統計表
(海洋伏季休漁執法行動) (2018年 月)
調度范圍:沿海11省(區、市) 調度時段:5~9月,每月25日前報送本月調度項目數據
填報單位:______ _ 填報時間:____ _ 填報人:_____ _ 聯系方式(手機):________
調度項目 |
調度數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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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力量投入 |
印發宣傳材料(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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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動執法人員(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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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動執法車輛(車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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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動執法船艇(艘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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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檢查 |
檢查漁港碼頭及漁船自然停靠點(個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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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漁船(艘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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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市場(個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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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船舶網具修造廠點(個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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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巡查里程(海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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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辦違規案件 |
查辦違規違法案件(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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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獲涉案人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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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司法處理案件(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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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司法處理人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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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漁獲物重量(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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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金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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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2
“中國漁政亮劍2018”系列專項執法行動數據調度統計表
(清理取締涉漁“三無”船舶行動) (2018年第__季度)
調度范圍:沿海11省(區、市)
調度時段:3月25日、6月15日、9月25日、12月15日前分別報送第1、2、3、4季度調度項目數據
填報單位:______ _ 填報時間:____ _ 填報人:_____ _ 聯系方式(手機):________
調度項目 |
調度數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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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力量投入 |
印發宣傳材料(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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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開展集中公開拆解銷毀活動(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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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動執法人員(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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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動執法車輛(車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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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動執法船艇(艘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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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檢查 |
檢查漁港碼頭及漁船自然停靠點(個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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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漁船(艘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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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船舶網具修造廠點(個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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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巡查里程(海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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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取締 |
排查涉漁“三無”船舶(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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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取締涉漁“三無”船舶(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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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取締的涉漁“三無”船舶中 |
船長12米以上的(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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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長12米以下的(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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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質的(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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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鋼質外其它材質的(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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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3
“中國漁政亮劍2018”系列專項執法行動數據調度統計表
(違規漁具漁法清理整治行動) (2018年第__季度)
調度范圍:全國各省(區、市)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調度時段:3月25日、6月15日、9月25日、12月15日前分別報送第1、2、3、4季度調度項目數據
填報單位:______ _ 填報時間:____ _ 填報人:_____ _ 聯系方式(手機):________
調度項目 |
調度數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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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力量投入 |
印發宣傳材料(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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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動執法人員(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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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動執法車輛(車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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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動執法船艇(艘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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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檢查 |
檢查漁港碼頭及漁船自然停靠點(個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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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漁船(艘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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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市場(個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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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船舶網具修造廠點(個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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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巡查里程(海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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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整治 |
清理整治違規網具數量(張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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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辦違規違法案件(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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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獲涉案人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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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司法處理案件(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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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司法處理人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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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4
“中國漁政亮劍2018”系列專項執法行動數據調度統計表
(長江流域、珠江、閩江及海南省內陸水域禁漁期執法行動) (2018年__月)
調度范圍: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青海
調度時段:3~6月,每月25日前報送本月調度項目數據
填報單位:______ _ 填報時間:____ _ 填報人:_____ _ 聯系方式(手機):________
調度項目 |
調度數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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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力量投入 |
印發宣傳材料(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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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動執法人員(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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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動執法車輛(車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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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動執法船艇(艘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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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檢查 |
檢查漁港碼頭及漁船自然停靠點(個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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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漁船(艘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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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市場(個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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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船舶網具修造廠點(個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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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巡查里程(海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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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辦違規案件 |
查辦違規違法案件(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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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獲涉案人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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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司法處理案件(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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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司法處理人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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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漁獲物重量(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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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金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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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5
“中國漁政亮劍2018”系列專項執法行動數據調度統計表
(黃河流域、海河流域京津冀地區漁政聯合執法行動) (2018年第__季度)
調度范圍:青海、四川、甘肅、寧夏、內蒙古、陜西、山西、河南、山東、北京、天津、河北
調度時段:3月25日、6月15日、9月25日、12月15日前分別報送第1、2、3、4季度調度項目數據
填報單位:______ _ 填報時間:____ _ 填報人:_____ _ 聯系方式(手機):________
調度項目 |
調度數據 |
|
執法力量投入 |
印發宣傳材料(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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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動執法人員(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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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動執法車輛(車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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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動執法船艇(艘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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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檢查 |
檢查漁港碼頭及漁船自然停靠點(個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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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漁船(艘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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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市場(個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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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船舶網具修造廠點(個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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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巡查里程(海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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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辦違規案件 |
查辦違規違法案件(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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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獲涉案人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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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司法處理案件(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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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司法處理人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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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漁獲物重量(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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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金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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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6
“中國漁政亮劍2018”系列專項執法行動數據調度統計表
(內陸邊境水域漁政執法行動) (2018年第__季度)
調度范圍:黑龍江、吉林、遼寧、云南、廣西
調度時段:3月25日、6月15日、9月25日、12月15日前分別報送第1、2、3、4季度調度項目數據
填報單位:______ _ 填報時間:____ _ 填報人:_____ _ 聯系方式(手機):________
調度項目 |
調度數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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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力量投入 |
印發宣傳材料(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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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動執法人員(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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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動執法車輛(車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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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動執法船艇(艘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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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檢查 |
檢查漁港碼頭及漁船自然停靠點(個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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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漁船(艘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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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巡查里程(海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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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辦違規案件 |
查辦違規違法案件(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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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獲涉案人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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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司法處理案件(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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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司法處理人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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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漁獲物重量(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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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金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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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7
“中國漁政亮劍2018”系列專項執法行動數據調度統計表
(國家級水生野生動物自然保護區執法行動) (2018年第__季度)
調度范圍:國家級水生野生動物自然保護區所在省(區、市)
調度時段:3月25日、6月15日、9月25日、12月15日前分別報送第1、2、3、4季度調度項目數據
填報單位:______ _ 填報時間:____ _ 填報人:_____ _ 聯系方式(手機):________
調度項目 |
調度數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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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力量投入 |
印發宣傳材料(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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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動執法人員(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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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動執法車輛(車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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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動執法船艇(艘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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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檢查 |
檢查漁港碼頭及漁船自然停靠點(個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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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漁船(艘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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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巡查里程(海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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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辦違規案件 |
查辦違規違法案件總數(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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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涉漁違規工程案件(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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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獲涉案人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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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司法處理案件(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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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司法處理人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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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漁獲物重量(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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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金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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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8
“中國漁政亮劍2018”系列專項執法行動數據調度統計表
(近海養殖水域灘涂環境整治執法行動) (2018年__季度)
調度范圍:沿海11省(區、市)
調度時段:3月25日、6月15日、9月25日、12月15日前分別報送第1、2、3、4季度調度項目數據
填報單位:______ _ 填報時間:____ _ 填報人:_____ _ 聯系方式(手機):________
調度項目 |
調度數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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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力量投入 |
出動執法人員(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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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動執法車輛(車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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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動執法船艇(艘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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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檢查 |
檢查水產養殖及苗種生產單位(個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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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自然保護區(個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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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辦違規案件 |
查辦證件不全的生產單位(個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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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辦超標排放的生產單位(個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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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辦生產記錄、用藥記錄不全及投入品違法違規使用的生產單位(個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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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辦藥殘抽檢等案件(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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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非法網箱數量(個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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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獲涉案人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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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金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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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9
“中國漁政亮劍2018”系列專項執法行動數據調度統計表
(海洋漁船規范管理執法行動) (2018年第__季度)
調度范圍:沿海11省(區、市)
調度時段:3月25日、6月15日、9月25日、12月15日前分別報送第1、2、3、4季度調度項目數據
填報單位:______ _ 填報時間:____ _ 填報人:_____ _ 聯系方式(手機):________
調度項目 |
調度數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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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地掛靠海洋漁船整治 |
檢查漁船(艘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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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排出的異地掛靠海洋漁船數(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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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國家漁船數據庫中漁船(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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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國家漁船數據庫中漁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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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檢”海洋漁船整治 |
檢查漁船(艘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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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脫檢”海洋漁船(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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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證不符”漁船整治 |
檢查漁船(艘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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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船證不符”漁船(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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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漁船標識整治 |
檢查漁船(艘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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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標識不規范海洋漁船(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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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漁船安全整治 |
檢查漁船(艘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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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存在安全隱患漁船(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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