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谷者,萬民之命,國之重寶。”糧食安全是“國之大者”,解決好十幾億人口的吃飯問題,始終是我們黨治國理政的頭等大事。維護國家糧食安全,既需要立足當下,抓好各項舉措的細化落實,也需要著眼長遠,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作用。不久前,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糧食安全保障法》,這對落實國家糧食安全戰略,健全完善糧食安全保障工作制度,強化風險防范與應急管理,全方位夯實糧食安全根基,具有十分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國家糧食安全,高屋建瓴地提出新時期國家糧食安全的新戰略,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堅持藏糧于地、藏糧于技,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推動種業科技自立自強、種源自主可控,我國糧食綜合生產能力不斷提高,谷物總產量穩居世界首位,國家糧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國家統計局發布的數據顯示,2023年我國糧食生產再獲豐收,并創歷史新高,全國糧食總產量13908.2億斤,比2022年增加177.6億斤,增長1.3%,全年糧食產量連續9年穩定在1.3萬億斤以上。在多重不利因素疊加下,“二十連豐”的取得殊為不易。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雖然我國糧食生產連年豐收,但這就是一個緊平衡,而且緊平衡很可能是我國糧食安全的長期態勢。我國耕地就那么多,潛力就那么大,在糧食問題上不可能長期出現高枕無憂的局面。”綜合來看,當前我國糧食安全形勢總體較好,糧食連年豐收,庫存充足,市場供應充裕。但同時,我國面臨耕地總量有限、糧食穩產增產難度加大等挑戰,糧食供求緊平衡態勢長期存在。我們必須清醒認識我國糧食安全面臨的形勢,任何時候都不能放松糧食生產和對農業的支持。
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是治國安邦的根本。糧食安全保障法是我國糧食安全保障領域首部宏觀層面的系統性法律,共11章74條,包括總則、耕地保護、糧食生產、糧食儲備、糧食流通、糧食加工、糧食應急、糧食節約、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這是繼2021年《糧食流通管理條例》修訂出臺后糧食安全領域又一項重大立法活動。糧食安全保障法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深入實施國家糧食安全戰略,建立完善糧食安全保障制度體系,全方位夯實糧食安全根基,將為維護國家糧食安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推動我國糧食安全工作從政策性治理向法治化治理轉變。
維護國家糧食安全,必須全面落實糧食安全各方責任。糧食安全保障法明確國家建立糧食安全責任制,實行糧食安全黨政同責,地方政府承擔具體責任,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協同配合做好糧食安全保障工作,進一步健全了糧食安全保障責任機制。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根本在耕地,為確保耕地數量有保障、質量有提升,糧食安全保障法專設耕地保護一章,規定實施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劃定落實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建立耕地保護補償制度;實行占用耕地補償制度,等等。維護糧食安全的關鍵是能力安全,糧食安全保障法對糧食生產、儲備、流通、加工、應急保障、糧食節約、糧食監管作出規范,旨在全方位夯實糧食安全根基。可以說,糧食安全保障法是我國糧食安全領域的“基本法”,在維護國家糧食安全中扮演基礎性作用、承擔保障性職能。
糧食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基礎。只有把牢糧食安全主動權,才能把穩強國復興主動權。我國之所以能夠實現社會穩定、人心安定,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們手中有糧,心中不慌。糧食安全保障法將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相信有法治引領,我們一定能夠把中國人的飯碗端得更牢,使發展之基更深厚、社會之基更穩定。
(作者:李林寶,系人民日報社《新安全》雜志社副總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