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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 印發《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意見》

日期: 2018-11-29 09:57 作者: 來源:福建日報 【字體: 打印本頁

  近日,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發了《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意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意見》公布如下: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深刻認識鄉村振興戰略的重大意義 

  1.準確把握鄉村發展面臨的新形勢。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省委省政府認真貫徹落實中央一系列決策部署,全面深化農村改革,深入踐行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方略,扎實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農業農村發展取得新進展。全省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穩步提升,農業發展方式加快轉變,特色現代農業產業格局基本形成;農村公共服務和社會事業持續改善,農村教育、文化、衛生等各項事業快速發展,農村水、電、路、氣、房和信息化建設全面提速;農業農村發展體制機制不斷完善,農業農村改革“四梁八柱”基本建立;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取得決定性進展,國定貧困人口基本脫貧;農民收入實現較快增長,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進一步縮小;農村生態文明建設顯著加強;黨執政的基層基礎更加牢固,農村社會更加安定穩定。農業農村發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和“三農”工作積累的豐富經驗,為做好新時代“三農”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礎。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鄉村是一個可以大有作為的廣闊天地,迎來了難得的發展機遇。我們必須抓住這一歷史契機,順勢而為,乘勢而上,不斷開創“三農”工作新局面。

  2.切實增強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緊迫感和使命感。農業農村農民問題是關系國計民生的根本性問題。當前,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解決好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要求我們更加重視“三農”工作。從全省看,農業基礎還比較薄弱,農民適應生產力發展和市場競爭的能力不足,農村環境和生態問題還比較突出,城鄉之間要素合理流動機制亟待健全,農村基層黨建存在薄弱環節,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亟待強化。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解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的必然要求,是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的必然要求,是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全省上下要切實增強責任感使命感緊迫感,以更大的決心、更明確的目標、更有力的舉措,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譜寫新時代鄉村全面振興新篇章。

  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總體要求 

  3.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領導,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落實高質量發展的要求,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按照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總要求,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統籌推進農村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加快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鄉村振興道路,讓農業成為有奔頭的產業,讓農民成為有吸引力的職業,讓農村成為安居樂業的美麗家園,為“再上新臺階、建設新福建”作出新貢獻。

  4.目標任務。按照黨的十九大提出的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分兩個階段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的戰略安排,我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目標任務是:

  2018年全省農林牧漁業增加值增長3.5%,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8.5%,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開好局、起好步。到2020年,鄉村振興取得重要進展,制度框架和政策體系基本形成。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穩步提升,農業供給體系質量明顯提高,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水平進一步提升;農民增收渠道進一步拓寬,城鄉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持續縮小;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建檔立卡貧困村全部摘帽;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深入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明顯改善,美麗宜居鄉村建設扎實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進一步提高,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初步建立;農村對人才吸引力逐步增強;農村生態環境明顯好轉,農業生態服務能力進一步提高;以黨組織為核心的農村基層組織建設進一步加強,鄉村治理體系進一步完善;各級黨的農村工作領導體制機制進一步健全;推進鄉村振興的思路舉措得以確立。

  到2035年,鄉村振興取得決定性進展,農業農村現代化基本實現。農業結構得到根本性改善,農民就業質量顯著提高,相對貧困進一步緩解,共同富裕邁出堅實步伐;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基本實現,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更加完善;鄉風文明達到新高度,鄉村治理體系更加完善;農村生態環境根本好轉,美麗宜居鄉村基本實現。

  到2050年,鄉村全面振興,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全面實現。

  5.基本原則。

  ——堅持黨管農村工作。毫不動搖地堅持和加強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健全黨管農村工作領導體制機制和黨內法規制度,確保黨在農村工作中始終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為鄉村振興提供堅強有力的政治保障。

  ——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把實現鄉村振興作為全省上下的共同意志、共同行動,做到認識統一、步調一致,在干部配備上優先考慮,在要素配置上優先滿足,在資金投入上優先保障,在公共服務上優先安排,加快補齊農業農村短板。

  ——堅持農民主體地位。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切實發揮農民在鄉村振興中的主體作用,調動農民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把維護農民群眾根本利益、促進農民共同富裕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促進農民持續增收,不斷提升農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堅持鄉村全面振興。準確把握鄉村振興的科學內涵,挖掘鄉村多種功能和價值,統籌謀劃農村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注重協同性、關聯性,整體部署,協調推進。

  ——堅持城鄉融合發展。堅決破除體制機制弊端,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推動城鄉要素自由流動、平等交換,推動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加快形成工農互促、城鄉互補、全面融合、共同繁榮的新型工農城鄉關系。

  ——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落實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嚴守生態保護紅線,以綠色發展引領鄉村振興。

  ——堅持因地制宜、循序漸進。科學把握鄉村的差異性和發展走勢分化特征,注重規劃先行、突出重點、分類施策、典型引路。既盡力而為,又量力而行,不搞層層加碼,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義,久久為功,扎實推進。

  (下轉第2版)

  (上接第1版)

  三、圍繞產業興旺,加快特色現代農業建設 

  6.提高糧食安全保障能力。嚴格落實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深入實施藏糧于地、藏糧于技戰略,全力保障糧食生產能力,2018年完成800萬畝水稻生產功能區劃定,2021年基本完成建設任務。嚴格永久基本農田保護,落實耕地占補數量和質量雙平衡,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加強糧食綠色高產高效創建,建設200萬畝優質水稻示范基地,推廣優質水稻600萬畝以上,擴大專用甘薯、馬鈴薯品種覆蓋面。落實儲備訂單糧食收購直接補貼和稻谷最低收購價格政策。鞏固和拓寬引糧入閩渠道。加強儲備糧管理,推行科學儲糧、綠色儲糧新技術,加快推進現代化糧庫建設和糧庫“智能化”升級改造。大力發展糧食產業經濟,加快實施“優質糧食工程”。

  7.做強做優做大特色農業產業。加快發展茶葉、蔬菜、水果、畜禽、水產、林竹、花卉苗木等七個全產業鏈產值超千億元的優勢特色產業,到2020年七大產業全產業鏈總產值超過1.5萬億元。調整結構優化一產,以質量效益為中心,優化品種結構和區域布局,引導優勢特色產業向適宜區域和產業園區集聚發展。補齊短板深化二產,建設100個蔬果初加工基地和產后商品化處理中心,推進閩東南沿海外向型林產加工和閩西北山區筍竹加工業發展,做大做強閩東南閩北果蔬加工、泉州休閑食品產業、沿海水產品加工帶、閩西北畜禽產品加工等加工業集群,2018年農產品加工轉化率提高到70%。搞活流通強化三產,新組建一批產業聯盟,鼓勵發展營銷新模式;加快構建現代化農產品冷鏈物流倉儲體系,2020年全省果蔬、肉類和水產品冷鏈流通率分別提高到15%、50%和80%;完善農村電子商務服務站點和物流體系布局,鼓勵發展基于互聯網的新型產業模式。拓展功能融合一二三產,支持主產區農產品就地加工轉化增值,開發農業多種功能,延長產業鏈、提升價值鏈、完善利益鏈;大力發展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鼓勵利用閑置農房發展民宿、養老等項目,積極發展鄉村共享經濟、創意農業、特色文化產業,創建10個農村一二三產融合示范縣,建設一批農業特色小鎮。

  8.實施項目帶動促進產業集聚。2018年實施350個重點產業發展項目,新增投資100億元以上。高水平推進特色農產品優勢區建設,2018年完成50個省級特色農產品優勢區劃設。加快安溪國家現代茶業產業園建設,新創一批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推進59個省級、100個市級、300個縣級現代農業產業園創建。加快發展現代高效林業,實施森林質量精準提升工程,完成示范項目建設10萬畝,爭創2個國家級林業產業示范園。科學布局近遠海養殖和遠洋漁業,到2020年建設境內遠洋漁業產業園區3個、海外遠洋漁業基地10個,吸引社會資本投入中心漁港和一級漁港建設,推動“漁港+”項目實施。

  9.推進農業綠色發展。加快推進生態農業建設,促進形成綠色低碳循環的農業產業體系。發展綠色生態健康養殖,改造提升畜禽養殖場和水產養殖場。推動漳州、南平加快創建國家農業可持續發展試驗示范區建設,支持光澤、上杭、永定創建第二輪國家級畜牧業綠色發展示范縣。充分利用豐富的森林資源,科學發展林下經濟。推進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減量化行動,繼續實施地力提升“1112”工程,與2016年相比,2018年化肥農藥使用量減少3%以上,到2020年減少10%以上。探索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的有效治理模式,加快培育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市場主體,支持連城創建國家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示范縣,到2020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達85%以上,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90%以上,農膜回收利用率達80%以上,農藥包裝物逐步實現回收處置。大力發展節水農業,實施大中型灌區節水配套改造工程,推進小型農田水利設施達標提質,2020年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提高到0.55以上。

  10.全面推進質量興農。堅持品質提升,推動農業由增產導向轉向提質導向。強化種業創新,開展聯合育種攻關,加快選育一批優質、專用、特色新品種,扶持建設優質特色良種擴繁基地20個以上,推進南繁育種基地建設,到2020年全省主要農作物和畜禽良種覆蓋率達98%以上、優質專用率達85%以上,水產良種覆蓋率達80%以上。強化科技支撐,推動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建設,提高農業科技園建設水平,完善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推進農業機械化,推廣具有我省特色的先進、適用農機具。強化質量安全,深入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1213”行動計劃,新建農業標準化規模生產基地3000個以上,加快農資、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兩個監管信息平臺推廣應用,推進食用農產品“一品一碼”銷售,建立健全農產品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無縫對接機制,實現全鏈條質量安全監管。

  11.加快發展數字農業。建設福建“農業云131”信息服務平臺,推進物聯網、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在農業產加銷各個環節的應用,逐步實現育種、栽培、灌溉、施肥、用藥、采摘等生產環節的精確化、信息化管理。2018年新建10個以上省級現代農業智慧園,省市縣三級建設一批農業物聯網示范點,開展農業互聯網小鎮建設試點。加快信息進村入戶工程建設,到2020年實現益農信息社主要行政村基本覆蓋。

  12.擴大農業對外開放與閩臺合作。支持農業走出去,鼓勵引導有條件的農業企業到境外建設農產品生產基地,加強“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倉儲、物流設施等建設。實施特色優勢農產品出口提升行動,擴大高附加值農產品出口。推進福建農業對外開放合作試驗區、境外農業合作示范區建設。促進閩臺農業深度對接,提升臺灣農民創業園、閩臺漁業產業園、閩臺農機合作產業園、海峽兩岸現代林業合作實驗區等建設水平,加強兩岸青年農民交流,吸引臺灣青年農民來閩投資、創業和發展。

  13.打響“清新福建·綠色農業”品牌。大力發展品牌農業,實施產業興村強縣行動,支持發展一村一品,培育發展安溪茶葉、平和蜜柚、古田食用菌、連江水產等一批特色產業產值超百億的一縣一業。培育特色農產品品牌,保護地理標志農產品,力爭到2020年全省“三品一標”達4000個以上。提升福建百香果、富硒農產品等特色農產品品牌效應,2018年組織評定10個福建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20個福建名牌農產品,到2020年福建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和福建名牌農產品總數達150個以上。開展“清新福建·綠色農業”主題宣傳和“閩茶海絲行”活動,不斷擴大福建農業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四、圍繞生態宜居,建設清新富饒美麗鄉村 

  14.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行動。實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方案,梯次推動鄉村山水林田路房整體改善。繼續開展“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麗鄉村工程建設,全面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干濕分離,到2020年實現行政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態化機制全覆蓋。推進鄉鎮污水收集和處理,新建和改善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引導農民樹立集約建房的住房消費理念,簡化審批程序,落實用地保障,實施全域管控,遏制違章建設,推動裸房整治和居住環境改善。實施鄉村綠化行動,全面保護古樹名木。堅持不懈推進農村“廁所革命”,大力開展農村戶用衛生廁所建設和改造,推動全省村莊農房配備三格化糞池,加快實現農村無害化衛生廁所全覆蓋。

  15.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優化和保護國土生態空間,保持生態功能穩定,完善生態安全格局,到2020年基本建立生態保護紅線制度。實施天然林保護、濕地保護和恢復、生物多樣性保護等重點生態修復工程,推進武夷山國家公園體制試點,大力開展“三帶一區”造林綠化,2018年完成植樹造林100萬畝、森林撫育300萬畝、封山育林200萬畝,到2020年完成環城一重山等重點生態區位林分改造10萬畝,力爭實現國家森林城市覆蓋各設區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實施“清潔土壤”工程,以耕地為重點完成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建設全省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開展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狀況類別劃定并實行分類管控。以閩江山水林田湖草保護修復工程為重點,通過土地整治、植被恢復、河湖水系連接等手段系統恢復生態功能。加強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全面落實河(湖)長制。落實水電生態電價政策,建立覆蓋全省、統一規范的全流域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持續推進水土流失治理,每年綜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積200萬畝,力爭到2020年全省水土流失率下降到8%以下。完善海洋環境協同保護機制,實施“藍色海灣”和紅樹林種植修復工程,開展岸線和海島整治修復,到2020年完成不符合養殖規劃設施的清退工作。加強農村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強化基層監管執法力量,落實縣鄉兩級農村環境保護主體責任。

  16.打造鄉村生態旅游產業鏈。實施鄉村旅游“百鎮千村”提質升級行動,建設“一鎮一品、一村一景”工程,發展休閑農業和森林生態旅游,構建鄉村旅游精品體系,創建一批休閑農業示范基地,推出一批中國美麗鄉村,培育一批鄉村生態旅游品牌,到2020年打造三星級以上(含三星級)鄉村旅游休閑集鎮40個、特色村150個、“水鄉漁村”160個,鄉村旅游精品線路10條。積極開發觀光農業、游憩休閑、健康養生、生態教育等綠色生態產品和服務,打造綠色環保的生態旅游產業鏈。

  17.完善城鄉防災減災體系。實施常態化水庫除險加固,加強水利水毀設施修復,推進萬里安全生態水系、防洪防潮工程、蓄水工程、引調水工程、流域綜合整治等項目建設。加強森林防火,強化森林專業消防隊伍建設,完善森林防火預警體系,積極開展航空護林。落實重大動植物疫源疫病監測預警制度,實施動物疫病集中強制免疫行動。開展農作物病蟲害綜合防治,推進松材線蟲病等重大林業有害生物防控。提升氣象為農服務能力,優化城鄉及海洋氣象監測網,推廣應用新一代天氣雷達。加強漁港避風能力建設,完善海洋觀測網,實施海洋漁船通導與安全裝備建設項目,提升海洋災害預警報能力。

  五、圍繞鄉風文明,繁榮興盛農村文化 

  18.加強農村思想道德建設。深入宣傳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進村入戶,弘揚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加強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教育。加強農村思想文化陣地和隊伍建設,創建農村宣傳思想文化工作示范鄉鎮,推動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廣泛開展群眾性文化活動。開展移風易俗行動,遏制大操大辦、厚葬薄養、人情攀比等陳規陋習,弘揚誠信文化,凈化社會風氣,樹立文明鄉風。抵制封建迷信,加強農村科普。啟動新一輪文明村鎮、文明家庭創建活動,到2020年縣級以上文明村、文明鄉鎮比例達50%以上。

  19.弘揚八閩優秀傳統文化。切實保護好優秀農耕文化遺產,積極培育新鄉賢文化,大力弘揚紅色文化、閩南文化、客家文化、媽祖文化、朱子文化、船政文化、海絲文化、海洋文化、福建書院文化、畬族文化、閩都文化和陳靖姑文化等。深化傳家訓、立家規、揚家風活動。支持農村地區優秀戲曲曲藝、少數民族文化、民間文化等非物質文化傳承發展。劃定鄉村建設的歷史文化保護線,保護好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和文物古跡、傳統村落、民族村寨、傳統建筑、農業遺跡等。

  20.健全鄉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發揮縣級公共文化機構輻射作用,推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實現鄉村兩級公共文化服務全覆蓋。強化公共文化服務供需對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推進鄉鎮實體書店和數字影院建設,提升行政村農家書屋管理水平,加強鄉村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絡建設。支持“三農”題材文藝創作生產,鼓勵文藝工作者深入農村、貼近農民,推出具有鄉村特色、深受農民歡迎的優秀文化作品和文化產品。活躍繁榮農村文化市場,豐富農村文化業態,加強農村文化市場監管。

  六、圍繞治理有效,夯實農村基層基礎 

  21.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扎實推進抓黨建促脫貧攻堅、促鄉村振興,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組織力,抓鄉促村,把農村基層黨組織建成堅強戰斗堡壘。強化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核心地位,創新組織設置和活動方式,推進“跨村聯帶”“千企幫千村”工作,推行鄉鎮干部“住村工作法”,落實村干部“一定三有”政策,完善“168”農村黨建工作機制和“六要”群眾工作法。實施農村帶頭人隊伍整體優化提升行動,選優配強村黨組織書記,推進農村本土化人才培養工程。健全從優秀村黨組織書記中選拔鄉鎮領導干部、考錄鄉鎮機關公務員、招聘鄉鎮事業編制人員制度。完善選派干部駐村工作機制,實施第五輪省級扶貧開發重點村整村推進幫扶工作,駐村第一書記實現建檔立卡貧困村全覆蓋、少數民族村應派盡派。持續整頓軟弱渙散村黨組織,穩妥有序開展不合格黨員處置工作。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增強村級組織自我保障能力。落實好村級組織運轉經費、活動場所、報酬待遇和服務群眾專項經費等,建立健全以財政投入為主、穩定的經費保障制度。加大在優秀青年農民中發展黨員力度,建立農村黨員定期培訓制度。推行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制度,加大基層小微權力腐敗懲處力度。

  22.深化村民自治實踐。堅持自治為基,加強農村群眾性自治組織建設,健全和創新村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做好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推動村黨組織書記通過選舉擔任村委會主任。發揮自治章程、村規民約的積極作用。充分發揮鄉鎮紀檢組織監察職能,全面建立健全村務監督委員會,推行村級事務陽光工程。依托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村民議事會、村民理事會、村民監事會等,形成民事民議、民事民辦、民事民管的多層次基層協商格局。創新基層管理體制機制,整合優化公共服務和行政審批職責,打造“一門式辦理”“一站式服務”的綜合服務平臺。在村莊普遍建立網上服務站點,逐步形成完善的鄉村便民服務體系。加強農村社區治理創新,積極發展農村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建立健全農村社區、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者聯動機制。維護村民委員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特別法人地位和權利。

  23.加強鄉村法治建設。堅持法治為本,樹立依法治理理念,強化法律在維護農民權益、規范市場運行、農業支持保護、生態環境治理、化解農村社會矛盾等方面的權威地位。增強基層干部法治觀念、法治為民意識,將政府涉農各項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深入推進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推進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向基層延伸,創新監管方式,推動執法隊伍整合、執法力量下沉,提高執法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鄉村調解、縣市仲裁、司法保障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調處機制。加大農村普法力度,提高農民法治素養。健全農村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加強對農民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24.提升鄉村德治水平。深入挖掘鄉村熟人社會蘊含的道德規范,結合時代要求進行創新,強化道德教化作用,引導農民向上向善、孝老愛親、重義守信、勤儉持家。建立道德激勵約束機制,開展農村道德評議活動,促進家庭和睦、鄰里和諧、干群融洽。廣泛開展好媳婦、好兒女、好公婆等評選表彰活動,開展尋找最美鄉村教師、醫生、村官、家庭等活動。深入宣傳道德模范、身邊好人的典型事跡,弘揚真善美,傳播正能量。

  25.推進平安鄉村建設。從2018年起用5年時間開展更高水平平安鄉村建設,力爭到2022年全省90%以上的鄉鎮(街道)和95%以上的村居達到新一輪平安創建標準。健全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大力推進農村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加強鄉鎮(街道)治安巡防隊伍建設,強化鄉村治安巡防力量配備。按照全域覆蓋、全網共享、全時可用、全程可控的目標推進農村“雪亮工程”建設,努力實現城鄉視頻監控一體化。嚴厲打擊農村黑惡勢力、宗族惡勢力,開展“村霸”問題專項整治。依法加大對農村非法宗教活動和境外滲透活動打擊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預農村公共事務。健全農村公共安全體系,持續開展農村安全隱患治理。加強農村警務、消防、道路交通、安全生產工作,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加強鄉村綜治中心建設,2018年實現省、市、縣、鄉綜治中心全覆蓋。加快網格化服務管理平臺建設,2020年實現省、市、縣、鄉、村五級網格化服務管理全覆蓋并與綜治中心聯動運作,為廣大農民群眾搭建暢通快捷的服務平臺和利益訴求表達渠道。

  七、圍繞生活富裕,增強廣大農民獲得感幸福感 

  26.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農民增收。健全覆蓋城鄉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大規模、有計劃、有針對性地開展職業技能培訓,促進農民工多渠道轉移就業。健全農民創業創新工作推進機制,進一步推進臺灣農民創業園和省級農民創業園建設,鼓勵引導廣大農民入園創業。開展福建省農村青年創業致富“領頭雁”培養計劃,鼓勵高校畢業生、企業主、農業科技人員、留學歸國人員等各類人才回鄉下鄉創業創新。

  27.加快城鄉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繼續把基礎設施建設重點放在農村,加大財政投入力度,暢通多元投融資渠道,調動各類市場主體的積極性。加快農村公路、供水、環保、電網、物流、信息、廣播電視等基礎設施建設,不斷提高建設效率和運營管護水平。建立農村公路路長、鄉村道路專管員制度,以示范縣、示范鄉鎮為載體,全面推進“四好農村路”建設。實施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力爭到2020年農村自來水普及率達80%以上,集中供水率提高到90%以上。加快新一輪農村電網改造升級,農網供電可靠率提高到99.93%。實施數字鄉村戰略,加快農村地區寬帶網絡和第四代移動通信網絡覆蓋步伐,實現包括海島在內的所有行政村通高速寬帶。

  28.促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一體化。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改善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加強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提高鄉村中小學和必要教學點標準化建設水平,推進中小學信息化。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城鎮中小學擴容工程,依法保障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繼續實施特殊教育提升計劃。加快建設普惠性幼兒園。推進農村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支持教育基礎薄弱縣普通高中建設。健全學生資助制度。加強婦幼健康服務機構標準化建設,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一體化村衛生所達標建設,實施計劃生育家庭發展能力和保障提升工程,開展健康家庭行動和創建幸福家庭活動。鞏固城鄉居民醫保設區市統籌,推進城鄉居民醫保和城鎮職工醫保實現統籌層次、醫保目錄、定點管理、基金管理“四統一”,完善城鄉居民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制度。加大公共租賃住房有效供給,將進城落戶農業轉移人口全部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深入推進醫養結合融合發展。構建多層次農村養老保障體系,盤活用好鄉鎮敬老院,加快建設一批農村幸福院,到2020年農村養老服務設施覆蓋率達到60%以上,80%以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村衛生院有能力為老年人提供康復服務。推進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擴面,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構建基礎養老金調整機制。縮小城鄉低保標準差距,適度擴大農村低保覆蓋面,逐步提高農村特困人員供養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和婦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加強和改善農村殘疾人服務。

  八、圍繞打好精準脫貧攻堅戰,鞏固提升脫貧成果 

  29.精準聚焦脫貧對象。編制23個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2201個建檔立卡貧困村和貧困人口的脫貧滾動規劃和年度計劃,實現分年度有序退出。加強貧困人口動態管理,做到應納盡納、應扶盡扶。2018年完成1.5萬人造福工程易地扶貧搬遷,加大力度支持貧困戶危舊房改造。到2020年現行標準下的貧困人口全部脫貧、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建檔立卡貧困村全部摘帽。

  30.精準落實扶貧措施。把提高脫貧質量放在首位,建立穩定脫貧長效機制,做好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與打好精準脫貧攻堅戰的有機銜接。堅持扶貧與扶志、扶智相結合,強化產業、就業扶持,改進幫扶方式方法,更多采用生產獎補、勞務補助、以工代賑等機制,推動貧困群眾通過自己的辛勤勞動脫貧致富。聚焦特殊貧困人口精準發力,強化保障性扶貧,確保病有所醫、殘有所助、生活有兜底。落實完善精準扶貧醫療疊加保險政策,緩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推進“雨露計劃”培訓,2018年培訓4萬人次,提升貧困群眾發展生產和務工經商的基本技能。扶持貧困村集體經濟發展,創新資產收益扶貧機制,扎實推進資產收益扶貧工作。加大山海協作對口幫扶力度。深入推進東西部扶貧協作。

  31.強化攻堅責任落實與監督。脫貧攻堅是嚴肅的政治任務,既要確保進度,更要確保質量。堅持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強化黨政一把手負總責的責任制。強化縣級黨委作為全縣脫貧攻堅總指揮部的關鍵作用,脫貧攻堅期內貧困縣縣級黨政正職要保持穩定。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切實加強扶貧資金管理,充分發揮扶貧資金在線監管系統作用,實現對扶貧項目資金使用的全程跟蹤,對挪用和貪污扶貧款項的行為嚴懲不貸。將2018年作為脫貧攻堅作風建設年,集中力量解決突出作風問題,堅決糾正脫貧攻堅工作中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突出問題。要切實提高脫貧質量,對弄虛作假、搞數字脫貧的嚴肅查處。貫徹落實中央扶貧督查巡查、考核評估辦法,嚴格控制各地開展增加一線扶貧干部負擔的各類檢查考評。關心愛護戰斗在扶貧第一線的基層干部,保護和調動他們的工作積極性。根據中央部署,研究制定堅決打好精準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實施意見和持續減貧的實施意見。

  九、強化改革創新,激發鄉村振興新動力 

  32.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落實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政策,銜接落實好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的政策。2018年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實現承包土地信息聯通共享。完善農村承包地“三權分置”制度,逐步建立規范高效的“三權”運行機制,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可以依法向金融機構融資擔保、入股從事農業產業化經營。積極培育農業新型經營主體,發展家庭農場、合作社、龍頭企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和農業產業化聯合體,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

  33.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按照中央統一部署,積極開展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扎實推進房地一體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落實中央農民閑置宅基地和閑置農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落實宅基地集體所有權,保障宅基地農戶資格權和農民房屋財產權,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民房屋使用權,不得違規違法買賣宅基地,嚴格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嚴格禁止下鄉利用農村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前提下,允許縣級政府通過村土地利用規劃,調整優化村莊用地布局,有效利用農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設用地;預留部分規劃建設用地指標用于單獨選址的農業設施和休閑旅游設施等建設。對利用收儲農村閑置建設用地發展農村新產業新業態的,給予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獎勵。

  34.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2018年基本完成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2019年基本完成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確認,2020年全省有經營性資產的村鎮基本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推動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探索農村集體經濟新的實現形式和運行機制。維護進城落戶農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引導進城落戶農民依法自愿有償轉讓上述權益。

  35.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加快林權收儲機構建設和管理,推進林權收儲機構與金融機構合作,為林權抵押貸款提供擔保、收儲服務。繼續探索林地“三權分置”改革試點,支持林地經營權抵押融資。推進重點生態區位商品林贖買等多種形式的改革,探索開展天然商品林贖買等改革試點,創新贖買后商品林管護模式。完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機制,探索建立生態產品購買、森林碳匯等市場化補償制度。

  36.健全支持小農戶發展的新機制。統籌兼顧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扶持小農戶,加大對小農戶的支持力度,改善小農戶生產設施條件,提升小農戶抗風險能力,拓展小農戶增收空間。發揮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動作用,發展多樣化的聯合與合作,幫助小農戶對接市場。大力培育各類專業化市場化農業服務組織,幫助小農戶節本增效。發展面向小農戶的普惠金融,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大力發展以信用為基礎的小額信貸,拓寬小農戶生產的融資渠道。

  37.統籌推進農村各項改革。深化農墾改革發展,2018年基本完成農墾國有土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剝離國有農場辦社會職能,推進國有農場企業化和墾區集團化改革。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完善漁業基本水域保護制度,在內陸集體養殖水域探索“三權分置”制度。深化海域資源市場化改革,加快推進福建海洋產權交易服務平臺建設。以推行混合所有制為重點,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

  十、強化人才支撐,匯聚鄉村振興力量 

  38.大力培育新型職業農民。實施新型職業農民激勵計劃,繼續推進新型職業農民素質提升工程和農村實用技術遠程培訓,支持新型職業農民通過彈性學制參加中高等農業職業教育,鼓勵開展職業農民職稱評定試點。創新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模式,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專業技術協會、龍頭企業等主體承擔培訓。

  39.加強農村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建立縣域專業人才統籌使用制度,推動人才管理職能部門簡政放權,保障和落實基層用人主體自主權,統籌使用基層編制資源,加大動態管理力度,使有限的基層編制資源向鄉村農技推廣、中小學、幼兒園、衛生院、養老院等領域傾斜。落實鄉村教師支持計劃,推行鄉村教師“縣管校聘”,促進城鄉教師均衡配置。加大代償學費、教師補充資助計劃實施力度,吸引優秀高校畢業生到23個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任教。加快鄉村醫生培養,采取“訂單定向”培養方式,優化鄉村醫生隊伍結構。開展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推進鄉村醫生向執業(助理)醫師轉化。落實在崗鄉村醫生養老保險與老年鄉村醫生生活補助政策,加強鄉村醫生養老保障。繼續實施“三支一扶”,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基層成長計劃,面向高校畢業生開發一批鄉村基層公益性崗位,加強農村基層人才配置。支持高等學校、職業院校創新人才培養模式,為鄉村振興培養專業化人才。扶持培養農業職業經理人、經紀人、鄉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遺傳承人等。

  40.鼓勵社會各界投身鄉村建設。支持企業家、黨政干部、專家學者、醫生教師、規劃師、建筑師、律師、技能人才等,通過多種方式服務鄉村振興事業。全面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創新選派方式、利益分配、政策供給等工作機制,加大科技人才選拔力度,促進科技特派員工作向二三產業拓展。全面貫徹落實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到鄉村和企業掛職、兼職和離崗創新創業制度,保障其在職稱評定、工資福利、社會保障等方面權益。健全種業等領域科研人員以知識產權明晰為基礎、以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政策。允許農技人員通過提供增值服務合理取酬。建立城鄉、區域、校地之間人才培養合作與交流機制,鼓勵城市專業人才參與鄉村振興。

  十一、強化投入保障,拓寬鄉村振興融資渠道 

  41.堅持將“三農”投入作為財政支出優先領域。建立健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財政投入保障機制,公共財政更大力度向“三農”傾斜,確保財政投入與鄉村振興目標任務相適應。探索建立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長效機制,優化財政支農投入供給,分類推進涉農資金統籌整合,以部門為單元探索實施“大專項+任務清單”管理模式,賦予縣級整合權限。做好涉農項目前期工作,加強涉農項目庫建設,加快涉農預算執行進度,減少財政資金結余結轉,盤活涉農沉淀資金。實施支農資金績效管理,建立健全支農資金正向激勵。推廣一事一議、以獎代補等方式,鼓勵農民對直接受益的鄉村基礎設施建設投工投勞。

  42.創新農村金融服務機制。加大“三農”信貸支持力度,更好滿足鄉村振興多樣化金融需求。繼續推進政策性農業信貸擔保體系建設,加大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金融服務力度。推動和規范發展村級擔保合作社、互助擔保基金,支持依托產業、身份等紐帶發展農村信用共同體融資。積極推動農業生產設施產權抵押貸款和生產訂單、農業保單融資,創新林權、海域(灘涂)使用權等特色化抵押貸款產品。推進農村金融與農村電子商務融合發展,推動金融機構發展普惠金融。加強農村金融服務網點建設,到2020年行政村實現基礎金融服務全覆蓋。加快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深入開展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創建活動,在貸款利率、額度、手續等方面給予差別化政策優惠,體現守信價值。探索開展農產品目標價格保險、天氣指數保險試點,推動農村家庭財產保險、小額人身保險等涉農普惠保險發展。

  43.引導社會資本投向鄉村振興。加快建立鄉村振興多元化投入機制,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引導帶動作用,用好人民銀行抵押補充貸款(PSL)資金,撬動金融和社會資本更多投向鄉村振興。積極探索股權債權融資等多種方式,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村基礎設施領域主體和項目發行各類企業債券。鼓勵市縣政府和社會資本設立各類農業農村發展投資基金。加大地方政府債券支持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力度。

  十二、強化黨對“三農”工作的領導 

  44.完善黨的農村工作領導體制機制。健全黨委統一領導、政府負責、黨委農村工作部門統籌協調的農村工作領導體制。建立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責任制,實行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黨政一把手是第一責任人,五級書記抓鄉村振興,縣委書記要當好鄉村振興的“一線總指揮”。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加強工作指導,做好協同配合,形成鄉村振興工作合力。切實加強各級黨委農村工作部門建設,按照《中國共產黨工作機關條例(試行)》有關規定,做好黨的農村工作機構設置和人員配置工作。建立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工作報告制度,市縣兩級黨委、政府每年要向上級黨委、政府報告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進展情況。建立市縣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的實績考核制度,科學制定評價體系和考核辦法,將考核結果作為選拔任用領導干部的重要依據。實施鄉村振興“巾幗行動”。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科協等群團組織的優勢和力量,發揮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等積極作用,支持農業農村發展,投身鄉村振興事業。大力宣傳各地各部門推進鄉村振興的豐富實踐,營造鄉村振興良好氛圍。

  45.加強“三農”工作隊伍建設。把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作為基本要求,加強“三農”工作干部隊伍的培養、配備、管理、使用。注重選派熟悉“三農”工作的干部進入市縣兩級黨委和政府領導班子,確保各級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干部懂“三農”工作,會抓“三農”工作,分管領導真正成為“三農”工作的行家里手。拓寬縣級“三農”工作部門和鄉鎮干部來源渠道。把到農村一線工作鍛煉作為培養干部的重要途徑,注重提拔使用實績優秀的干部,形成人才向農村基層一線流動的用人導向。

  46.強化鄉村振興規劃引領。制定福建鄉村振興規劃(2018—2022年),編制各市、縣(區)鄉村振興具體規劃或實施方案,明確到2020年和2022年的發展目標、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部署若干重大工程、重大計劃、重大行動。加強各類規劃的統籌管理和系統銜接,形成城鄉融合、區域一體、多規合一的規劃體系。

  讓我們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迎難而上、埋頭實干、開拓奮進,為“再上新臺階、建設新福建”,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作出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