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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農“一站式”服務便利群眾,網格化管理打通鄉村治理新脈絡,村規民約“約”出文明鄉風,“楓橋經驗”化解農民矛盾糾紛……當數字技術在廣袤鄉村引發變革,與農民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鄉村治理格局隨之而變。與此同時,支部帶村、法治管村以及出臺村規民約等傳統治理方式繼續強化。當“變革”與“傳統”交匯、碰撞在一起,鄉村治理現代化被激發出更多新動能。
實現鄉村有效治理是鄉村振興的保障,也是維護農村社會穩定的基石。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提升鄉村治理水平,推進抓黨建促鄉村振興,繁榮發展鄉村文化,持續推進農村移風易俗,建設平安鄉村。全國兩會期間,代表委員結合長期履職經歷就相關話題紛紛建言。
一“建”一“減”,讓基層黨支部強起來
在農民群眾生產生活需求日益多元化的今天,基層黨建工作的有效開展可以迅速搭建起一個聯系網絡,促進鄉村社會中人與人之間的交流,提升人與人之間的信任感。
全國人大代表、浙江省湖州市安吉縣天荒坪鎮余村村黨支部書記汪玉成說,近年來年輕人返鄉就業創業成為趨勢,加強基層黨建工作大有可為,只要把人才留住,把基層黨支部建強,鄉村治理就有了可預期的抓手。
與東部經濟發達地區相比,來自西部地區的全國人大代表、甘肅省慶陽市鎮原縣臨涇鎮席溝圈村黨總支書記馬銀萍坦言,當前西部農村人口外流仍然很多,返鄉的年輕人數量有限,為此她提議,靈活用人留人,加強對流動黨員的管理,通過與流動黨員建立常態化聯系,定期安排他們回村,提高參與感和歸屬感。
鄉村治理工作點多面廣,村“兩委”班子是落實任務的主力軍。面對“活多人少”的普遍現象,全國人大代表,浙江省嘉興市嘉善縣大云鎮繆家村黨委書記、村委會主任陸榮杰建議,上級部門在做檢查工作時可以橫向打通溝通聯系機制,讓縱向開展的檢查工作更科學合理,避免出現同一事項重復檢查的情況。全國人大代表,四川省眉山市東坡區太和鎮永豐村黨委書記、村委會主任李雪平認為,村“兩委”班子人員力量有限,可以根據情況做好任務分工,精簡冗余任務,把一些工作放手交給村民自治組織去做,減輕村“兩委”班子的壓力。
“基層干部不是‘表格員’‘跑腿員’,基層組織最主要的陣地應該在老百姓的庭院炕頭和田間地頭,最緊要的任務應該是把村民組織起來,了解村民的所想所盼,更好地服務于村民。”全國政協委員、民革寧夏區委會主委王新軍建議,要理順行政管理和基層自治的關系,要把行政管理和基層自治各自的權限、職責確定清楚,實現職能歸位,把基層干部從一些無謂的事務中解脫出來,真正做到為基層減負。
向基層組織放權賦能,能夠激發鄉村治理活力和治理能力。王新軍建議,要因事制宜給予基層組織更多自主權利,比如在土地管理等方面賦予基層組織一定的自主權,提高基層組織的積極性。全國政協委員、西安交通大學公共政策與發展研究院院長杜海峰認為,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可以賦能鄉村治理。“通過生產經營活動,把鄉村治理與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結合,調動起村民參與熱情。”杜海峰說。
鄉村治理現代化的進程中,數字技術的身影已經隨處可見。代表委員認為,做好數字鄉村治理工作,關鍵是處理好人和技術的關系。
“通過數字化平臺,把行政管理的需求和基層治理的職責連接起來,可以提高工作效率,減少不必要的重復性勞動。”王新軍說。“數字鄉村治理的發展不能簡單地追求使用各種數字工具來解決問題,不能讓基層干部不斷面對各種數字化工具,而忽視了與群眾的直接溝通和服務。”杜海峰提醒。
數字技術給村民生活帶來的便捷性顯而易見,但也有問題不可忽視。“如果在服務大廳里,‘一站式’的政務服務能給農民辦事提供很大便利,農民的反響普遍很好,但如果讓農村老人用手機操作事務,哪怕很簡單他們也不愿意用,反而容易添麻煩。”面對這些問題,馬銀萍建議在數字鄉村建設中要循序漸進、有場景和適用人群的側重。
既“堵”又“疏”,讓文明風尚深入人心
農村高價彩禮、大操大辦酒席等問題近年來受到社會普遍關注。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持續推進高額彩禮、大操大辦、散埋亂葬等突出問題綜合治理。對此代表委員認為,用好村規民約,效果事半功倍。
陸榮杰表示,農村是熟人社會,村規民約被當作“面子”,能切實發揮約束作用。“但要看到,發揮約束作用的前提是,村規民約是符合群眾普遍期待的。”陸榮杰說,以高價彩禮為例,如果用村規民約來限制最高金額,前期要做好調查,讓彩禮金額符合普遍情況,“就低不就高”。
汪玉成則認為,在治理大操大辦時,一方面要用村規民約來約束,但也要出臺新的辦法,宣傳文明風尚,讓村民能實際參與到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中,做到既有“堵”又有“疏”。陸榮杰補充,農村移風易俗要注意靈活性,一些風俗習慣不能一味禁止,而是要根據時間節點、情況變化調整規定。
馬銀萍對此深有感觸,她提出對待陳規陋習要有耐心,這背后是農民長久以來養成的習慣,要多用農民喜愛的形式宣傳,讓文明風尚逐漸深入人心。短期來看,馬銀萍建議,在移風易俗的同時,也要把鄉村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好,把村容村貌提升好,把特色產業發展好。“硬件好了,條件好了,讓農民有錢了,習慣的改變就是順理成章的事情。”馬銀萍補充,過去村里發展水平低,在做移風易俗、精神文明建設的工作時,總是拉著農民往前跑,但有時越是拉著跑,他們越是往后退。
杜海峰認為,傳統文化在鄉村治理中具有引領作用,為鄉村治理提供了思想基礎和精神支撐,因此鄉村治理可以借鑒優秀傳統文化的智慧和價值觀念,感受其獨特的視角和解決問題的方法,從而更好地應對鄉村發展的挑戰,比如“守望相助”“鄰里和諧”的社會理念,能夠促進社區成員之間的互助合作,共同解決社區問題,提升社區凝聚力和歸屬感,推動基層治理的良性發展。
近兩年來,“村超”“村BA”火熱出圈,展示了農民群眾豐富的精神文化生活。如何讓群眾性文體活動惠及更多農民?代表委員認為,要通過賽事活動完善配套服務,為農民群眾提供更多就業機會。全國人大代表、貴州省六盤水山海園種植農民專業合作社理事長李世瑤說,很多農村有舉辦群眾性文體賽事的基礎,可以在辦賽過程中發揮與農民的聯動作用,為農民銷售土特產搭建平臺,讓農民能增收致富,形成文化與產業發展的良性循環。
“德”“法”兼治,守護鄉村老少平安
鄉村善治離不開法治。不同于移風易俗工作,李雪平發現,大部分農民對于法律知識的接受效果更好,把哪種行為是觸犯法律的、有哪些危害后果告訴農民,大部分人都會遵守法律規定。但因為法律規定的涉及面廣,普法工作滯后,農村有時也會有違法案件發生。
近年來,多地野豬傷人毀物頻繁發生,很多農民不知曉私自捕殺野豬有法律風險,無意間觸犯法律。類似的情況還有很多,對此李雪平建議,村“兩委”干部應做好農民知法守法用法的“守門人”,主動幫助農民普及法律知識,并對接解決致害問題的專業渠道,幫助農民化解難題。
全國政協委員、中豪律師事務所管委會主席袁小彬表示,目前很多鄉鎮都設有司法所,全國還在推廣在鄉村配備律師,可以通過這些渠道來進行普法宣傳,還可依托村干部帶動示范村民知法守法,另外,普法工作要從小抓起,建議在小學教育里加入法治宣傳。
在化解農民群眾矛盾糾紛過程中,代表委員認為,農村是熟人社會,解決矛盾糾紛要更加注重方式方法,要用好多元化調解機制,做好普法教育。
袁小彬建議,對于小矛盾、小糾紛,一方面可以依靠鄉鎮村居基層人民調解組織第一時間就地化解,另一方面要為鄉村提供法律顧問,幫助建立完善調解機制。
德治引領、法治保障。王新軍建議,要為基層組織開展各項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對按照法定程序開展的鄉村治理活動給予必要的法律支持。陸榮杰提醒,農村糾紛以小事居多,靠村委會調解一般就能解決,但不能一味追求矛盾不出村,必要時候介入專業力量效果更好。“建議檢察院、法院等司法機關多組織送法下鄉活動,在農村現場辦案,辦好一個案子,管好一片治安。”陸榮杰說。
近年來農村治安越來越好,但詐騙農村老人錢財的情況呈現高發態勢。汪玉成為記者展示了他手機鈴聲里的防詐歌曲。對于防止農村詐騙,代表委員呼吁更多關注農村地區,農村留守老人多,騙子花樣層出不窮,建議多用適合農村地區的反詐宣傳,讓農村老人能辨別騙術,守護老年群體安全。
“守護‘一老一小’,是我們村干部的職責,這兩年許多離家在外的年輕人通過安裝監控遠程陪伴老人,老人生活有了盼頭,也能免去很多風險。”馬銀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