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發展需要,現面向應屆高校畢業生等人員開展第二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詳見附件1《農業農村部在京單位2020年度第二批公開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等人員崗位信息》。
二、招聘范圍
(一)符合北京市落戶政策、統招統分應屆高校畢業生(含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非招聘單位定向培養或委托培養的定向生或委培畢業生不在本次招聘范圍。
(二)具有北京戶籍或符合在京落戶政策、尚未辦理就業(派遣)手續的國(境)外留學回國人員(須取得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和我國駐外使領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回國時間不超過兩年,具體條件以北京市政府關于留學回國人員申請在京落戶有關要求為準)。其中,非北京戶籍留學回國人員須在國外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目前仍在讀的留學人員和在站工作的博士后人員,可以參照上述人員報名,但應于2020年10月底前提交符合辦理接收手續的相關材料,否則招聘單位可取消其錄用資格。
(三)具有北京戶籍或符合在京落戶政策尚未辦理就業(派遣)手續的國(境外)留學回國人員、博士后出站人員(只能報考生源要求為“不限”的崗位)。
京內生源指入學前為北京市常住戶口的考生。
三、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政治立場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思想品德好,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協作精神;
(四)關心“三農”,有志于現代農業發展和鄉村振興戰略事業,具有良好的奉獻精神;
(五)工作態度積極,事業心、責任感強,具有良好的開拓創新精神;
(六)學習成績優良,具有良好的計算機應用能力和外語水平;
(七)身體健康,吃苦耐勞,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
(八)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關條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曾受過刑事處罰、黨紀政務處分,被開除團籍,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間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處分,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在國家法定考試、各級公務員及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不得報名。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四、招聘安排
(一)報名安排。報名時間:2020年8月5日至8月16日。請考生在報名時間內將個人簡歷傳真至各招聘單位并電話確認。隨后請及時關注中國農業人才網和招聘單位網站,按單位要求提交補充材料。
(二)考試安排。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筆試、面試均為百分制。根據筆試成績排名,按照用人單位公布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該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行面試。為降低人員聚集風險,考試工作由招聘單位采取網上或現場方式分別組織,具體方式、考試內容、比例和時間將于筆試前在中國農業人才網公布,屆時請獲得考試資格的考生按要求參加。
(三)考察和體檢。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用人單位公布的比例確定考察、體檢人選,具體方式、比例和時間將于筆試前在中國農業人才網公布,屆時請獲得資格的考生按要求參加。
考察采取查閱個人檔案、個別談話等多種形式,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全面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工作學習表現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核實。體檢由招聘單位分別組織。
因應聘人員主動放棄或考察、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的崗位候選人空缺,招聘單位將根據實際情況研究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四)公示和聘用。根據考試、考察和體檢結果,經研究確定擬聘人選,并在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無異議,且如期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福利待遇按國家規定執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轉正。
五、其他事項
(一)考生須認真如實提供相關材料。因提供材料信息不全、有誤的,由考生承擔責任;弄虛作假的,將被取消應聘資格。
(二)考生報名后,請及時關注中國農業人才網和相應招聘單位的網站,了解相關信息。
(三)本次所公布崗位的學歷要求為考生所獲得的最高學歷(應屆高校畢業生以即將獲得的最高學歷進行報考);專業名稱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2008年)》,專業要求原則上可包括相關專業,具體由招聘單位根據崗位工作特點審核確定。
(四)各招聘單位咨詢電話、地址、傳真、電子郵件詳見附件2《招聘單位咨詢方式》。
附件:1.農業農村部在京單位2020年度第二批公開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等人員崗位信息
農業農村部人事司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