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試行)》與《全國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2021-2030年)》等相關政策規劃和《高標準農田建設通則》(GB/T30600-2022)等國家標準充分銜接、延伸配套,在東北、黃淮海、長江中下游、東南、西南、西北、青藏等七大建設區域基礎上,綜合考慮不同區域氣候條件、行政區劃、地形地貌、降水情況、地表及地下水資源狀況、水利工程及水源保障條件等因素,將旱地高標準農田建設細分為13個建設類型區,突出旱澇兼防、分類施策,著力強化應急補灌能力,分區分類配套完善集雨蓄水、節水補灌等工程設施,緩解作物出苗、孕穗等關鍵生育期水分供需矛盾,努力破解“卡脖旱”,確保澆上“救命水”。
針對各地現實條件和建設實際,《規范(試行)》提出采取工程集水、保墑蓄水、抗旱補水、設施節水、防洪排水等五類工程技術措施,因地制宜確定不同區域、不同地形、不同水資源約束條件下的建設內容和標準,保障作物關鍵生育期應急補灌,確保建成后畝均糧食產能提高10%以上。各地在《規范(試行)》基礎上,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細化適合本地區的技術標準,滿足建設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