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近日,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海關總署聯合發布《外來入侵物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記者就相關問題采訪了農業農村部科技教育司有關負責人。
問:請介紹一下《辦法》出臺的背景。
答:外來物種入侵防控事關國家糧食安全、生物安全和生態安全。近年來,隨著我國商品貿易和人員往來日益頻繁,外來入侵物種擴散途徑更加多樣化、隱蔽化,多數入侵物種可在我國找到適宜生存環境,一旦定殖,徹底根除難度大,嚴重影響入侵地生態環境,損害農林牧漁業可持續發展和生物多樣性。2020年10月17日公布、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明確規定,“國家加強對外來物種入侵的防范和應對,保護生物多樣性。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外來入侵物種名錄和管理辦法”。為切實加強外來入侵物種管理,農業農村部會同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海關總署,系統梳理國內外相關立法情況,深入開展專家研討和實地調研,廣泛聽取有關部門、行業專家和社會公眾意見,在此基礎上研究制定了《辦法》。
問:《辦法》對加強外來入侵物種全鏈條管理、健全責任機制有什么總體考慮?
答:外來入侵物種是指傳入定殖并對生態系統、生境、物種帶來威脅或者危害,影響我國生態環境,損害農林牧漁業可持續發展和生物多樣性的外來物種。加強外來入侵物種管理總的考慮是,堅持風險預防、源頭管控、綜合治理、協同配合、公眾參與,突出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強化聯防聯控、群防群治,全面提升外來入侵物種管理水平。一是加強全鏈條監管。《辦法》對外來入侵物種源頭預防、監測預警、治理修復等方面作出規定,從各個環節進一步加強外來入侵物種防控,構建全鏈條防控體系。二是明確職責分工。農業農村部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外來入侵物種防控部際協調機制,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對本行政區域外來入侵物種防治負責,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開展防控工作。三是引導公眾參與。加強宣傳教育與科學普及,鼓勵引導公眾依法參與防控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引進、釋放或者丟棄外來物種。
問:關于源頭預防,《辦法》有哪些具體要求?
答:《辦法》主要從三個方面對加強源頭預防提出明確要求。一是規范引種管理。因品種培育等特殊需要從境外引進農作物和林草種子苗木、水產苗種等外來物種的,應當依據審批權限辦理進口審批與檢疫審批。屬于首次引進的,引進單位應當進行風險分析,并向審批部門提交風險評估報告。二是強化口岸防控。海關應當加強口岸防控,對非法引進、攜帶、寄遞、走私外來物種等違法行為進行打擊,對發現的外來入侵物種依法進行處置。三是加強境內檢疫。縣級以上農業農村、林業草原主管部門加強境內跨區域調運農作物和林草種子苗木、植物產品、水產苗種等檢疫監管,防止外來入侵物種擴散傳播。
問:《辦法》對外來入侵物種監測預警是怎么規定的?
答:為加強外來入侵物種監測預警,及時掌握外來入侵物種狀況,《辦法》主要作了三方面規定。一是開展調查監測。建立外來入侵物種普查和監測制度,每十年組織開展一次全國普查,構建全國外來入侵物種監測網絡,開展常態化監測。二是發布預警預報。省級以上農業農村、林業草原等主管部門和海關應當加強監測信息共享,分析研判外來入侵物種發生、擴散趨勢,及時發布預警預報,指導開展防控。三是規范信息發布。全國外來入侵物種總體情況由農業農村部商有關部門統一發布。相關領域外來入侵物種發生情況由國務院有關部門按職責權限發布。省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商有關部門統一發布本行政區域外來入侵物種情況。
問:關于實施治理修復,《辦法》有哪些明確規定?
答:為有力推進外來入侵物種治理修復,《辦法》規定,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國家林草局應按照職責分工研究制訂外來入侵物種防控策略措施,各地結合實際制訂防控治理方案,落實防控措施。對外來入侵植物的治理,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其苗期、開花期或結實期等生長關鍵時期,采取人工拔除、機械鏟除、噴施綠色藥劑、釋放生物天敵等措施。對外來入侵病蟲害的治理,應當采取選用抗病蟲品種、種苗預處理、物理清除、化學滅除、生物防治等措施,有效阻止病蟲害擴散蔓延。對外來入侵水生動物的治理,應采取針對性捕撈等措施,防止其進一步擴散危害。此外,《辦法》要求因地制宜采取種植鄉土植物、放流本地種等措施,對外來入侵物種發生區域進行生態系統恢復。
問:《辦法》將于2022年8月1日起施行,下一步如何做好貫徹落實工作?
答:農業農村部將會同有關部門,認真抓好《辦法》宣傳貫徹和組織實施,加強外來入侵物種管理。重點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做好《辦法》宣傳解讀。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方式,組織對各級管理人員開展培訓,做好《辦法》條款解讀,提高依法監督管理能力。制作發放通俗易懂的科普宣傳材料,提升公眾防控意識。二是推進外來入侵物種普查。在農田、漁業水域、森林、草原、濕地、主要入境口岸等區域,加快實施外來入侵物種普查,摸清我國外來入侵物種的種類數量、分布范圍、危害程度等情況。三是加強外來入侵物種治理。分類別、分物種制定防控指南,明確防控關鍵時期、重點區域和主要措施,加強對治理工作的政策支持和技術指導,采取綜合措施,有效治理外來入侵物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