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膜是重要的農業生產資料,對增加農作物產量具有重要作用,但農田里殘膜多了,又會嚴重影響農作物的產量。當前,新疆各地農作物基本收獲完畢,正加緊對農田的殘膜進行回收再利用,還田野一片凈土。
11月初,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業農村廳制定《關于進一步加強地膜科學使用與回收試點項目管理工作的措施》(簡稱《措施》)指出,要加強新疆地膜生產、銷售、使用、回收再利用等全鏈條監管和全過程治理,加快構建廢舊地膜污染治理長效機制。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業農村廳相關負責人說,地膜生產達標、回收地膜處理達標對于減少農田白色污染具有重要意義。加厚高強度地膜生產、銷售企業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使用者,負有回收廢舊農田地膜的責任。生產和銷售的每一批地膜須明確回收企業(專業的回收企業或生產企業),并建立回收臺賬,確保生產、使用的地膜應收盡收。
按照《措施》,在生產、銷售和使用地膜中,加厚高強度地膜生產者要在每卷地膜上添加可辨識的企業標識,便于產品追溯和市場監管。農業生產企業、農民合作社、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等加厚高強度地膜使用者要建立產品使用記錄、產品回收記錄,如實記錄使用和回收的時間、地點、對象以及產品名稱、用量、生產者、銷售者等內容。使用、回收記錄應當至少保存兩年。加厚高強度地膜使用者要提供加厚高強度地膜使用的土地面積證明,加厚高強度地膜購買合同、回收合同、票據等。
各地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要開展加厚高強度地膜適宜性覆蓋評價,為加厚高強度地膜使用者提供技術指導和服務。
為建立健全農田殘膜污染綜合治理長效機制,《措施》明確項目補貼內容。補貼對象應該聚焦使用符合規定地膜的農戶、種植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和其他符合條件的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等。對具備一定能力的回收加工企業、專業化回收組織等,也可采取以獎代補等形式給予支持。
支持廢舊地膜回收加工企業按照規定享受金融、用地等優惠政策。對符合規定從事再生資源回收、銷售、利用廢地膜生產相關產品的,支持其享受增值稅100%即征即退等稅收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