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健全機制。指導調整了縣、鄉、村禁捕退捕工作領導小組,明確由各級主要負責同志牽頭攬總。按照《樂山市長江禁捕執法聯席會議制度》進一步加強了長江流域及重點水域禁捕執法工作。
二是落實網格化管理。在將長江流域禁捕工作納入河湖長制考核內容的同時,初步構建起權責明確、規模適宜、運行有力、管護有效的網格化禁捕管理格局。截至目前,全市2400余個河湖長公示牌已全部增加長江禁捕相關內容。
三是開展跨區域合作。鼓勵市際、縣區、鄉鎮之間的夸區域協作,建立機制,共同推進長江流域禁捕工作。今年4月,樂山市與宜賓市、眉山市簽訂市際重點水域聯合執法合作協議,成立專項執法工作協調組,進一步加強來交界水域監管力度。縣區、鄉鎮之間也紛紛開展聯合執法,切實長江流域禁捕各項政策、措施落實落地。
四是確保漁民權益。督導各縣(市、區)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長江禁捕退捕漁民轉產就業重點幫扶工作的通知》,組織開展就業培訓“暖心行動”、積極推薦就業崗位和開發公益崗位,努力做好退捕漁民生計保障。截至目前,新摸排培訓退捕漁民330人,有就業意愿的均已安置就業,其中落實公益性崗位安置9人。同時,要求建立臺賬動態跟蹤退捕漁民就業情況,強化對退捕漁民群體管理服務工作,研判風險等級,制定應急處置預案,落實“一對一”工作服務隊,及時收集、回應群眾訴求。截至目前,全市走訪退捕漁民、沿江村民等2000余人次,幫助解決困難500余個。
五是加強督查指導。樂山市農業農村局按照市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開展長江經濟帶重點專項督導工作的安排部署,印發了《關于開展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調研指導的通知》,組建了以10位局領導為組長,16個業務科站為成員單位的10個工作督導組,重點督導禁捕機制建設、退捕漁民安置保障、打擊非法捕撈等情況,確保各項措施、政策落實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