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鄉村振興促進法》,標志著鄉村振興戰略正式邁入有法可依、依法實施新階段,也為北京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戰略提出了更高要求。北京要率先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建成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必須加快補齊農業農村發展短板,探索走出一條具有首都特點的鄉村振興之路。為此,要從產業、鄉建、改革、黨的領導、分類實施等方面,突出“五個強化”。
強化產業融合,提升農業核心競爭力。產業振興既是鄉村振興的關鍵,也是首要任務。要放大“大城市”市場優勢和“大京郊”空間優勢,統籌城鄉產業、技術、資金、信息等資源,加快培育新產業、新業態、新動能,促進一二三產業深度融合與高質量發展。
首先,持續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利用首都農業科技優勢,以高效設施農業、現代種業和數字農業為主攻方向,大力發展智能溫室、植物工廠、設施農業綜合體等新載體,積極培育綠色有機產品,加粗拉長產業鏈,提升農產品附加值和市場競爭力。
其次,推進鄉村產業融合發展。圍繞市民對鄉村美好生活向往,深入發掘農業的生態、休閑、文化、教育、健康等多種功能和多重價值,促進農業與科技、服務等現代產業要素跨界配置、深度融合發展。
再次,創新要素供給。加快培育新型職業農民,盡快出臺適應首都農業發展需求的用地政策,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農村新產業、新業態扶持力度,建立首都農業信息與農產品數據開放平臺。
強化鄉村建設,打造北京特色美麗鄉村。近年來,北京持續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并已覆蓋全市85%的村莊,為今后全面實施鄉村建設行動奠定扎實基礎。
首先,明確鄉村建設行動頂層設計。鄉村建設是一項基礎性、系統性和長期性工作,要盡快出臺北京鄉村建設行動方案,明確任務書、時間表、路線圖,細化建設目標、實施路徑與具體舉措,為全面推進鄉村建設提供戰略引領。
其次,持續深化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深挖京郊鄉村文化內涵,通過村莊風貌管控與傳統村落保護,打造一批功能現代、安全環保、與自然環境高度融合并彰顯鄉土特色的美麗村莊。
再次,狠抓鄉村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持續推進鄉村水、電、氣、暖、路等基礎設施改造提升,打造數字京郊信息服務平臺。第四,促進城鄉融合互動發展。以平原地區新城和城鄉結合部重點鎮為切入點,加快形成以城帶鄉、以鄉促城、融合互動的新型城鄉關系。
強化綜合改革,帶動農民持續快速增收。帶動農民持續增收致富,既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也是農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最直接體現。
首先,夯實工資性收入。瞄準全市勞動力短缺行業以及城市公共服務等崗位需求,開展訂單、定向、定崗等有針對性的職業技能培訓,有序推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
其次,多措并舉增加經營凈收入。圍繞城區市場需求,引導農戶不斷優化農產品結構,提升農產品品質。拓展農業多種功能,延長產業鏈、提升價值鏈,鼓勵有能力有條件的農戶發展田園觀光、農耕體驗等業態,增加經營性收入。
再次,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有序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通過整合資產資源、提供有償服務、利用財政扶持形成資產參股入股等多種途徑,壯大集體經濟。
最后,加大惠農富農力度。要把鄉村振興作為一般公共預算優先保障領域,加大對農業農村的轉移支付力度,有序調整補貼范圍,拓展生態補償等項目,積極增加轉移凈收入。
強化黨的領導,引導社會力量共同參與。實現鄉村振興,關鍵在黨。2019年8月實施的《中國共產黨農村工作條例》,為加強黨對鄉村振興工作的全面領導提供了根本遵循。
首先,完善五級書記抓鄉村振興的工作機制。涉農區黨政一把手當好“施工隊長”,鄉鎮黨政負責人和村黨組織書記要當好“施工員”,推動各項措施落地實施。
其次,推進基層黨組織建設。加大對基層黨員干部培訓力度,提升其農業管理、規劃、技術、銷售等技能,增強對農民增收致富的指導與示范引領作用。
再次,引導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發揮首都人才資源優勢,積極引導農業科技人員、規劃師、建筑師、教師、醫生等各類專業人才下鄉服務,加快形成政府引導、市場主體、社會協同推進的首都鄉村振興新格局。
強化分類指導,推動精準施策與落地實施。京郊地域廣闊,涵蓋平原、淺山、深山等不同自然地貌,鄉區位條件、功能定位、所處階段、發展類型等不盡相同。要順應發展規律,科學把握京郊鄉村差異性特征,因地制宜、精準施策、梯次推進。
首先,突出規劃引領。盡快啟動編制新一輪鄉村振興規劃,明確發展目標與任務。結合國土空間規劃要求,加快編制“多規合一”的實用性村莊規劃,并做到“應編盡編”。
其次,堅持示范帶動。選擇一批基礎較好、條件成熟并具有代表性的村莊,作為鄉村振興示范點,在農村改革、城鄉要素流動、公共服務等領域賦予先行先試的權利,探索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
再次,加強考核。分解目標任務,明確責任和進度要求,并對鄉村振興實績進行考核,切實發揮“指揮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