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州委組織部印發《大理州“萬名人才興萬村”行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從今年起,結合深化村級集體經濟強村工程和鄉村振興“百千萬”示范工程,用5年時間,組織各類人才全覆蓋結對服務全州范圍內所有行政村(含社區)。
《實施方案》細化了人才服務內容,明確要圍繞鄉村振興“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要求,轉化一批農業科技成果,打造一批生態示范鄉村,培樹一批鄉村文化品牌,培養一批鄉村治理人才,培育一批村集體經濟項目。充分發揮專家智力、資源優勢,通過定向服務、人才項目引領、借力合作支持等方式,助力現代農業發展、集體產業壯大、鄉村文化繁榮、鄉村基層治理和生態宜居建設,助推全州鄉村產業、人才、文化、生態和組織全面振興。
據悉,選派人才以“定點服務”的形式支持基層工作。符合第一書記資格條件,且能長期駐村的,優先任命為駐村第一書記并享受相關政策待遇;不能按周期駐村定點服務的人才,采取“定期到村+遠程指導”等方式服務,根據結對村的實際需求,隨叫隨到,為基層提供多樣化服務,發揮人才在鄉村振興中的支撐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