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我國首部流域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正式實施。
4月1日,由長三角三省一市人大常委會分別作出的《關于促進和保障長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問題的決定》正式施行。(以下簡稱為“一法一決定”)
4月2日上午,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府聯合召開“一法一決定”貫徹實施推進會,依法監督“一法一決定”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以立法促保護 以制度促落實
今年是長江“十年禁漁”的開局之年,上海市長江禁漁工作重心已由“退捕”轉向“禁捕”?!耙环ㄒ粵Q定”的出臺與實施,將以立法促保護,以制度促落實。
根據市人大常委會2021年度監督工作安排,今年11月,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將審議市政府關于貫徹實施《禁捕決定》情況工作報告和常委會執法檢查組執法檢查報告;12月,市人大常委會將聽取和審議關于檢查上海市貫徹實施《長江保護法》情況的報告。兩項執法檢查已正式啟動。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肖貴玉強調,一要提高站位,充分認識人大開展兩項執法檢查的重要意義。人大執法檢查就是“法律巡視”,是行使憲法法律賦予的監督權、保證法律得到有效實施的一把“利劍”。要將人大執法檢查作為推進工作、合力攻堅的契機,為“一法一決定”實施贏得良好開局,奠定堅實基礎。二要落實責任,努力推進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在執法檢查中應嚴格對照“一法一決定”的條文,突出檢查各級政府及監管、執法、司法部門落實法定責任情況。三要形成合力,全力營造“一法一決定”實施的良好氛圍。執法檢查離不開市、區兩級人大,各級政府和部門的密切協同,更應充分發揮各部門、各地區和全社會的積極性和能動性。
肖貴玉同時指出,要加強對“一法一決定”的宣傳,努力在全社會營造“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和“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輿論氛圍。
市政府副市長彭沉雷在講話中表示,立良法是前提,抓好良法的落地、見效才是重中之重。市政府相關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以貫徹實施“一法一決定”為契機,自覺扛起長江生態環境保護、長江十年禁漁的重大責任,共同構筑推動上海市長江長效管理的法制體系?!耙环ㄒ粵Q定”的生命在于實施。市政府各部門還要把宣傳貫徹落實“一法一決定”作為推進上海市長江生態保護和禁捕工作的重要抓手。
開展“清船、凈岸、打非”三大行動
據悉,黨中央、國務院作出長江“十年禁漁”重大決策部署以來,上海市核定長江捕撈漁船192艘,捕撈漁民194人;全市各級財政累計投入1.1億元資金用于漁民安置、漁船補償、江面巡護等退捕禁捕工作。截至去年年底,192艘長江漁船全部退出捕撈并完成拆解;194名退捕漁民除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外,有就業意愿漁民全部轉產轉業,實現“5個百分百”(即漁船捕撈許可證100%回收、退捕魚船100%拆解、捕撈網具100%回收銷毀、退捕漁民100%納入社保保障、有就業意愿的退捕漁民實現100%就業),率先高質量完成中央交給上海的退捕任務。
為著力提升長江禁漁執法能力,今年,上海將全面開展“清船、凈岸、打非”三大行動,健全長三角長江“十年禁漁”協同機制,確保長江十年“禁漁令”有效執行。同時,強化“一網統管”,整合現有的監管系統和相關數據信息渠道,將禁漁管納入城市綜合管理網格體系,實現多部門協同聯動。
推進會上,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委、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分別匯報貫徹實施“一法一決定”的工作安排和開展長江流域(上海段)保護的工作情況。市人大城建環保委、農業農村委分別通報關于監督推動“一法一決定”貫徹實施的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