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高質量發展是鄉村振興的“底色”。依托“農業產業化聯合體”載體,在龍頭企業與家庭農場、合作社及農戶之間搭建“利益鏈”,一方面將散落的農業生產組織起來,以龍頭企業對接市場,發揮品牌農業的影響力,另一方面通過與村集體經濟構建利益共享機制,進一步提升村民在農業生產中的主體作用和積極性。
近日出臺的《上海市推進農業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2021-2025)》提出了5大行動,其中經營主體培育行動是其中重要的組成部分。根據行動方案,上海將支持30家農業產業聯合體做優、做大、做強。
市人大代表周瑜對這份行動方案的愿景目標十分期待。她認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是助推鄉村振興的主要力量和載體。單一的農業經營主體因產業鏈短、產品附加值低、服務水平不高、同質化現象嚴重等已不能適應新時代的要求。周瑜建議,應發揮農業產業化聯合體的引領作用,形成產城融合、產業融合、功能拓展、技術滲透、多業態復合等多元融合發展路徑,培育一批融合發展的園區和示范主體,讓更多農戶、農業經營主體充分受益。按照實體多元、形式靈活、管理專業、競爭可控的原則,農業產業化聯合體可由各級政府扶持,注入引導資金,準許社會資本占股、控股,按照市場要求,進行專業化運作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