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市農業農村和市場監管部門加強協作,在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上形成工作合力,實現無縫銜接,嚴把從農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線,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進一步明確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有關職責。明確農業農村、市場監管部門要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實行“三前三后”監管,共同研究解決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中職能交叉和監管空白問題,厘清監管職責,避免出現監管漏洞和盲區。農業農村部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包括進入“三前”的收貯運過程的監管。市場監管部門負責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后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包括進入“三后”的收貯運過程的監管。食用農產品中使用保鮮劑、防腐劑和添加劑的監管,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職責規定進行監督管理。農業農村部門根據監管工作需要,可進入批發、零售市場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和風險監測工作,市場監管部門予以配合協助。
二是推進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試行。農業農村、市場監管部門共同建立以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為核心內容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新模式,實現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與市場準入有效銜接,切實貫徹落實省、市《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實施方案》。農業農村部門負責督促指導食用農產品生產者開具合格證。市場監管部門負責督促指導市場開辦者和經營者查驗合格證,登記公示合格證信息;生豬產品憑“兩證兩章”、其他畜禽產品憑動物檢疫合格證及檢疫標識便捷入市。兩部門依托基層監管和技術服務機構,加強日常巡查檢查,確保合格證真實、有效;鼓勵指導食用農產品生產者、銷售者在市場設立品牌農產品銷售專柜、專區或放心店。
三是推動食用農產品質量追溯體系建設。農業農村、市場監管部門共同研究構建貫通食用農產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立追溯協作機制,實現追溯平臺對接、互通互享信息。鼓勵指導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者利用國家級、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臺,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產經營信息,并有效錄入產品數、批次量等,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和食品安全追溯體系。農業農村部門負責食用農產品進入“三前”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實施相應的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履行進貨查驗義務,對進入市場銷售的食用農產品實施追溯管理。
四是推動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食品安全規范化建設。市場監管、農業農村部門加強協作,推動活禽集中交易點、屠宰點建設,推行集中檢疫,“白條禽”上市。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推動實施食用農產品銷售風險分級管理,深入開展誠信計量體系建設,支持、幫助有條件的農貿(零售)市場開辦者打造“智慧菜市”。協調聯動開展食用農產品生產銷售失信聯合懲戒。?
五是建立檢驗檢測資源共享機制。農業農村、市場監管部門按照“誰立項、誰建設、誰主管”的原則,分別對已建立的批發、零售市場含超市、專營店等銷售單位的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資源包括機構、人員、設備設施等,實施指導管理。堅持“同步申報,并聯審批”管理模式,共同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和資質認定。根據監管工作需要,共享農業農村系統和市場監管系統建立的檢測資源。
六是共建合作會商工作機制。農業農村、市場監管部門建立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聯席會議制度,適時召開聯席會議,研究解決合作中的重大事項;建立實施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信息共享制度,定期和不定期交流相關信息;健全風險評估和風險監測結果共享制度,加強風險交流合作;根據監管需要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共同治理整頓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突出問題;建立健全違法案件信息相互通報制度,密切開展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行政執法協調與協作;加強應急管理方面的合作,開展農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合作和經驗交流;共同完善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統計制度,強化統計數據共享應用;根據需要對農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域重大問題開展聯合督查調研,共同為解決相關領域突出問題提供政策建議;嚴守保密規定,按照國家規定妥善使用相互傳遞、保存的相關信息,未經提供方同意,不得將信息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