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畜牧獸醫(農牧、農業)廳(局、委、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畜牧獸醫局,部屬有關事業單位,各有關單位:
為規范動物疫情報告、通報和公布工作,加強動物疫情管理,提升動物疫病防控工作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職責分工
我部主管全國動物疫情報告、通報和公布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動物疫情報告和通報工作。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的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承擔動物疫情信息的收集、分析預警和報告工作。中國動物衛生與流行病學中心負責收集境外動物疫情信息,開展動物疫病預警分析工作。國家獸醫參考實驗室和專業實驗室承擔相關動物疫病確診、分析和報告等工作。
二、疫情報告
動物疫情報告實行快報、月報和年報。
(一)快報
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進行快報:
1.發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芻獸疫等重大動物疫情;
2.發生新發動物疫病或新傳入動物疫病;
3.無規定動物疫病區、無規定動物疫病小區發生規定動物疫病;
4.二、三類動物疫病呈暴發流行;
5.動物疫病的寄主范圍、致病性以及病原學特征等發生重大變化;
6.動物發生不明原因急性發病、大量死亡;
7. 我部規定需要快報的其他情形。
符合快報規定情形,縣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在2小時內將情況逐級報至省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并同時報所在地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省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在接到報告后1小時內,報本級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確認后報至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應當在接到報告后1小時內報至我部獸醫局。
快報應當包括基礎信息、疫情概況、疫點情況、疫區及受威脅區情況、流行病學信息、控制措施、診斷方法及結果、疫點位置及經緯度、疫情處置進展以及其他需要說明的信息等內容。
進行快報后,縣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每周進行后續報告;疫情被排除或解除封鎖、撤銷疫區,應當進行最終報告。后續報告和最終報告按快報程序上報。
(二)月報和年報
縣級以上地方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每月對本行政區域內動物疫情進行匯總,經同級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審核后,在次月5日前通過動物疫情信息管理系統將上月匯總的動物疫情逐級上報至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應當在每月15日前將上月匯總分析結果報我部獸醫局。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應當于2月15日前將上年度匯總分析結果報我部獸醫局。
月報、年報包括動物種類、疫病名稱、疫情縣數、疫點數、疫區內易感動物存欄數、發病數、病死數、撲殺與無害化處理數、急宰數、緊急免疫數、治療數等內容。
三、疫病確診與疫情認定
疑似發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小反芻獸疫等重大動物疫情的,由縣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采集或接收病料及其相關樣品,并按要求將病料樣品送至省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省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按有關防治技術規范進行診斷,無法確診的,應當將病料樣品送相關國家獸醫參考實驗室進行確診;能夠確診的,應當將病料樣品送相關國家獸醫參考實驗室作進一步病原分析和研究。
疑似發生新發動物疫病或新傳入動物疫病,動物發生不明原因急性發病、大量死亡,省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無法確診的,送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進行確診,或者由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組織相關獸醫實驗室進行確診。
動物疫情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認定,其中重大動物疫情由省級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認定。新發動物疫病、新傳入動物疫病疫情以及省級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無法認定的動物疫情,由我部認定。
四、疫情通報與公布
發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芻獸疫、新發動物疫病和新傳入動物疫病疫情,我部將及時向國務院有關部門和軍隊有關部門以及省級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通報疫情的發生和處理情況;依照我國締結或參加的條約、協定,向世界動物衛生組織、聯合國糧農組織等國際組織及有關貿易方通報動物疫情發生和處理情況。
發生人畜共患傳染病疫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要求,與同級衛生主管部門及時相互通報。
我部負責向社會公布全國動物疫情,省級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我部授權公布本行政區域內的動物疫情。
五、疫情舉報和核查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應當向社會公布動物疫情舉報電話,并由專門機構受理動物疫情舉報。我部在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設立重大動物疫情舉報電話,負責受理全國重大動物疫情舉報。動物疫情舉報受理機構接到舉報,應及時向舉報人核實其基本信息和舉報內容,包括舉報人真實姓名、聯系電話及詳細地址,舉報的疑似發病動物種類、發病情況和養殖場(戶)基本信息等;核實舉報信息后,應當及時組織有關單位進行核查和處置;核查處置完成后,有關單位應當及時按要求進行疫情報告并向舉報受理部門反饋核查結果。
六、其他要求
中國動物衛生與流行病學中心應當定期將境外動物疫情的匯總分析結果報我部獸醫局。國家獸醫參考實驗室和專業實驗室在監測、病原研究等活動中,發現符合快報情形的,應當及時報至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并抄送樣品來源省份的省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國家獸醫參考實驗室、專業實驗室和有關單位應當做好國內外期刊、相關數據庫中有關我國動物疫情信息的收集、分析預警,發現符合快報情形的,應當及時報至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接到上述報告后,應當在1小時內報至我部獸醫局。
各地動物疫情報告工作情況將納入我部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延伸績效考核。各地也應將動物疫情報告工作情況作為對市縣獸醫部門考核的重要內容,加強考核。
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我部于1999年10月發布的《動物疫情報告管理辦法》(農牧發〔1999〕18號)同時廢止。我部此前對動物疫情報告、通報和公布工作規定與本通知要求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農業農村部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