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07B250403202400569
- 信息所屬單位
- 農村社會事業促進司
- 信息名稱
-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第八批中國重要農業文化遺產挖掘工作的通知
- 文 號
- 農辦社〔2024〕11號
- 生效日期
- 2024年12月25日
- 發布日期
- 2024年12月26日
- 內容概述
- 中華文明根植于農耕文明。中國重要農業文化遺產是中華民族在長期農耕生產實踐中創造并傳承至今的傳統農業系統,是農耕文明的生動見證和活態呈現。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學習貫徹習近平文化思想,按照習近平總書記致全球重要農業文化遺產大會賀信和關于文化遺產保護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進中華優秀農耕文化保護傳承,賦能鄉村全面振興,持續發揮農業文化遺產在保障供給、保護生態、傳承文化、就業增收等方面的積極作用,我部決定開展第八批中國重要農業文化遺產挖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 索 引 號
- 07B250403202400569
- 信息名稱
-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第八批中國重要農業文化遺產挖掘工作的通知
- 文 號
- 農辦社〔2024〕11號
- 信息所屬單位
- 農村社會事業促進司
- 生效日期
- 2024年12月25日
- 發布日期
- 2024年12月26日
- 內容概述
- 中華文明根植于農耕文明。中國重要農業文化遺產是中華民族在長期農耕生產實踐中創造并傳承至今的傳統農業系統,是農耕文明的生動見證和活態呈現。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學習貫徹習近平文化思想,按照習近平總書記致全球重要農業文化遺產大會賀信和關于文化遺產保護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進中華優秀農耕文化保護傳承,賦能鄉村全面振興,持續發揮農業文化遺產在保障供給、保護生態、傳承文化、就業增收等方面的積極作用,我部決定開展第八批中國重要農業文化遺產挖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第八批中國重要農業文化遺產挖掘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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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第八批中國重要農業文化遺產挖掘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局:
中華文明根植于農耕文明。中國重要農業文化遺產是中華民族在長期農耕生產實踐中創造并傳承至今的傳統農業系統,是農耕文明的生動見證和活態呈現。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學習貫徹習近平文化思想,按照習近平總書記致全球重要農業文化遺產大會賀信和關于文化遺產保護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進中華優秀農耕文化保護傳承,賦能鄉村全面振興,持續發揮農業文化遺產在保障供給、保護生態、傳承文化、就業增收等方面的積極作用,我部決定開展第八批中國重要農業文化遺產挖掘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具體條件
(一)體現中華優秀農耕文化發展歷程和思想智慧。傳承歷史至少100年,對重要農業物種起源傳播、重大農耕技術和制度創新推廣具有重要價值,彰顯中華民族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思想智慧和價值追求。
(二)活態傳承的農耕技術知識體系。保有系統性的良種育種、病蟲草害防控、資源集約和循環利用、水土保持、生物多樣性保護、氣候調節等傳統農耕技術和知識,被當地農民普遍掌握并應用于農業生產實踐。
(三)以農耕為基礎的傳統鄉土文化。圍繞傳統農業產業形成的民間藝術、戲曲曲藝、手工技藝、民族服飾、民俗活動等鄉土文化,融入群眾日常生產生活,蘊含豐富的思想觀念、人文精神和道德規范,具有符合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審美特征的農業景觀,反映當地傳統特色。
(四)明確的核心保護要素和核心保護區域。核心保護要素包括農業物種、生產方式、農業景觀、宅院村落、節慶活動、鄉風民俗、祖傳家訓等多個方面,并具有內在關聯性;核心保護區域以行政村為單位,不僅包括農業生產系統,也包括農民生活、鄉土文化、鄉村生態。
(五)特色鮮明的傳統農業產業。具備一定的產業規模,具有較強的生產功能和發展潛力,對當地農業生產、農民增收、農村發展能夠發揮重要作用。
(六)可持續的保護傳承社會基礎。當地群眾對相關傳統農業系統的認知度、參與度較高,具有較強的價值認同和保護意識,支持申報中國重要農業文化遺產,自覺履行保護傳承義務。有本土化技術支撐力量、農耕文化傳承人群體和志愿服務組織等參與保護傳承工作。
二、申報程序
申報主體為縣級人民政府,如遺產范圍較大,可由市級人民政府申報,或多縣區聯合申報。遺產名稱可根據核心保護要素和核心保護區域特點確定,原則上采用“省份+核心保護區域+核心保護要素+系統”形式,核心保護區域名稱應考慮歷史文化因素,不簡單使用現有地名,核心保護要素不簡單使用單一農產品名稱。
(一)組織申報。填寫《第八批中國重要農業文化遺產申報表》(見附件),并附相關照片(10—15張,反映農業文化遺產典型特征、現狀、歷史淵源等,注明版權信息,可用于公益宣傳展示)、視頻和相關證明材料。申報表需加蓋申報主體公章,聯合申報的每個申報主體分別填寫申報表。
(二)審核推薦。省級農業農村部門收集匯總申報材料,并對真實性、準確性進行嚴格審核,原則上推薦不超過3個項目。申報材料和推薦函請于2025年5月31日前報送農業農村部農村社會事業促進司。
(三)評議公示。農業農村部組織評議,提出候選項目名單并公示,征求社會意見建議。遺產保護管理機制和專業力量較完善、遺產地農民群眾對遺產有較強保護意識、傳統農業產業聯農帶農作用較強、遺產存在較大消亡風險的優先。
(四)制定規劃。公示無異議的候選項目,由申報主體依據評議意見和相關要求編制農業文化遺產保護與發展規劃。堅持開門編規劃,聽取遺產地農民群眾的意見,并通過線上線下等多種方式面向社會征求意見建議。規劃應與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有機銜接,規劃文本向社會公開。
(五)結果公布。農業農村部組織實地調研候選項目,結合規劃編制質量、現場考察等情況綜合評估,核定遺產名稱并公布第八批中國重要農業文化遺產。
三、有關要求
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要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文化思想,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保護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決策部署,高度重視農業文化遺產挖掘保護和傳承發展工作。要與農業農村領域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相結合,推薦項目全部納入文物普查線索清單提交同級文物部門。要對照條件嚴格審核,在充分摸底調研的基礎上優中選優推薦符合條件、代表本區域農耕特色的項目,避免盲目申報造成人力物力財力浪費,暫時不具備條件的可納入后備資源庫進行重點挖掘培育。要避免“重申報開發、輕保護傳承”的問題,注重發掘培育本土化的農耕文化支撐力量和保護傳承公益性組織,面向當地群眾加強宣傳教育,普及農業文化遺產相關知識理念,增強保護意識和文化自信,堅持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推動優秀農耕文化在鄉村全面振興中展現時代風采和魅力。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及電話:農業農村部農村社會事業促進司
趙 蕾 010-59192650
電子郵箱:shswhc@agri.gov.cn
通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農展南里11號
郵編:100125
附件:第八批中國重要農業文化遺產申報表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2024年12月25日
附件
第八批中國重要農業文化遺產申報表
項目 名稱 |
|
申報 主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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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 情況 |
(遺產所在地區的歷史沿革、人文民俗、地理生態、民族分布、經濟發展水平、農業農村發展情況等) |
申報責任人 |
(為申報主體相關負責人,包括姓名、單位、職務職稱、聯系電話等) |
申報聯系人 |
(為申報主體相關部門負責人,包括姓名、單位、職務職稱、聯系電話等) |
遺產基本情況簡介 |
|
遺產歷史傳承 |
(包括歷史來源、發展歷程和傳承100年以上考證,對重要農業物種起源傳播、重大農耕技術和制度創新推廣的重要意義) |
農耕價值提煉 |
(在見證農耕歷史、彰顯農耕文化思想智慧和價值追求、促進鄉村全面振興等方面的重要價值) |
傳統特色產業 |
(說明產業特色、規模和發展潛力,對當地農業生產、農民增收、農村發展發揮的重要作用) |
傳統鄉土文化 |
(以農耕為基礎的節慶禮俗、鄉風民俗、手工技藝、農業景觀等)
|
核心保護要素 |
(包括農業物種、生產方式、農業景觀、宅院村落、節慶活動、鄉風民俗等多個方面,并具有內在關聯性) |
核心保護區域 |
(以行政村為單位,列出經緯度、名稱,說明覆蓋面積和人口) |
群眾基礎 |
(與遺產保護要素生產生活有關的農民傳承人隊伍、管理人員隊伍情況,農耕文化傳承人可列出1-2個人員姓名和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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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工作情況 |
(近五年,當地政府在農業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方面開展的工作) |
工作打算 |
(未來5-10年保護傳承相關工作考慮,包括但不限于農業文化遺產的調查評估、保護措施、價值發掘、開發利用、宣傳教育等方面) |
其它 情況 |
(與遺產緊密相關的其他情況,如遺產瀕危性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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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清單 |
(照片、視頻和相關證明材料,如傳承100年以上考據) |
注:可根據內容調整表格高度,不改變表格項目順序和格局。
申報主體承諾 |
我們認為 (農業文化遺產名稱)對于保護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推進鄉村全面振興具有重要意義。我們承諾保護該農業文化遺產及其相關的生產方式、知識體系、鄉土文化和農業景觀,制定農業文化遺產保護與發展規劃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以農民為核心的多方參與共享機制,完善法律法規和采取有效政策措施推進保護傳承工作。
承諾人:
(公章) 年 月 日 |
省級農業農村部門推薦意見 |
同意推薦。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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