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07B160908202400527
- 信息所屬單位
- 漁業漁政管理局
- 信息名稱
- 關于印發《東太平洋金槍魚漁業履約要點(2024版)》的通知
- 文 號
- 農漁遠函〔2024〕182號
- 生效日期
- 2024年11月08日
- 發布日期
- 2024年11月08日
- 內容概述
- 美洲間熱帶金槍魚委員會第102次年會通過了多項養護和管理措施,提出了新的履約要求,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加強金槍魚漁業國際履約工作的通知》(農辦漁〔2024〕3號),我局制定了《東太平洋金槍魚漁業履約要點(2024版)》
- 索 引 號
- 07B160908202400527
- 信息名稱
- 關于印發《東太平洋金槍魚漁業履約要點(2024版)》的通知
- 文 號
- 農漁遠函〔2024〕182號
- 信息所屬單位
- 漁業漁政管理局
- 生效日期
- 2024年11月08日
- 發布日期
- 2024年11月08日
- 內容概述
- 美洲間熱帶金槍魚委員會第102次年會通過了多項養護和管理措施,提出了新的履約要求,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加強金槍魚漁業國際履約工作的通知》(農辦漁〔2024〕3號),我局制定了《東太平洋金槍魚漁業履約要點(2024版)》
關于印發《東太平洋金槍魚漁業履約要點(2024版)》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4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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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農業農村、漁業廳(局、委),中國農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上海海洋大學,中國遠洋漁業協會,各遠洋漁業企業:
美洲間熱帶金槍魚委員會第102次年會通過了多項養護和管理措施,提出了新的履約要求,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加強金槍魚漁業國際履約工作的通知》(農辦漁〔2024〕3號),我局制定了《東太平洋金槍魚漁業履約要點(2024版)》,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農業農村部漁業漁政管理局
2024年11月8日
一、漁船注冊
所有漁船(含輔助運輸船)均應在美洲間熱帶金槍魚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注冊,未經注冊不得在委員會公約區內從事金槍魚漁業捕撈作業、海上轉載等活動。取得我部頒發的《公海捕撈許可證》的企業應通過中國遠洋漁業協會,按照委員會要求為所屬漁船辦理注冊事宜,完成注冊并核實注冊信息無誤后方可出港作業。注冊信息有任何變化的,應及時辦理變更手續。中國遠洋漁業協會要嚴格按照《公海捕撈許可證》和委員會要求,及時為漁船辦理注冊和變更事宜。
二、漁船標識和作業條件
企業應按照委員會通過的養護管理措施和我部有關規定對漁船進行標識,并確保標識始終保持清晰,杜絕出現漁船無標識、錯誤標識、不完整標識以及涂改標識、標識模糊等情況。企業和漁船須嚴格按照《公海捕撈許可證》規定的作業網具、海域等生產,禁止在公海使用大型流網作業。
三、漁撈日志
企業應按照《農業部辦公廳關于規范金槍魚漁業捕撈日志的通知》(農辦漁〔2008〕44號)要求,確保所屬漁船認真填寫《金槍魚漁業捕撈日志》,如實記錄誤捕鯊魚、海鳥、海龜、海洋哺乳動物、蝠鲼等物種情況及無害釋放情況,并于每年3月31日前將上年度漁船捕撈日志提交中國遠洋漁業數據中心。同時,企業還應按月向中國遠洋漁業協會報告分物種的捕撈產量。中國遠洋漁業協會應根據委員會規定做好捕撈日志的編制、印發與更新工作,逐步完善漁撈日志和月報信息制度。所有漁船應按我部規定每日同步填報電子漁撈日志。
四、捕撈配額
企業和漁船須嚴格在配額內生產,不得無故無配額或超配額捕撈。各企業應加強捕撈生產統計,當捕撈配額使用達80%時,應及時提醒漁船控制捕撈量;當捕撈配額用盡時,漁船應立即停止捕撈該魚種;如有超出配額的漁獲,應丟棄或無害釋放,并如實記錄。中國遠洋漁業數據中心應根據電子漁撈日志信息及時統計各金槍魚企業和漁船捕撈產量。
五、船位監測
漁船須按照我部和委員會有關規定報送船位信息,即每1小時自動報送1次船位信息。船位信息應包括漁船船名,漁船地理位置(緯度和經度),漁船在上述位置的日期、時間、航向和航速等。船位監測設備故障30天內應每6小時手動報送1次船位信息;如30天未能恢復自動報位或仍有故障,漁船須返港維修。
六、漁獲轉載和電子監控最低標準
漁船可在海上轉載漁獲,但只能轉載給在委員會注冊并載有區域觀察員的運輸船。漁船在海上轉載前,需提前3天按照規定格式向中國遠洋漁業協會提交轉載申請,并在轉載完成后5個工作日內將轉載報告發送至中國遠洋漁業協會。運輸船在轉載完成后24小時內將轉載報告發送至中國遠洋漁業協會和委員會秘書處。漁船安裝、更新電子監控設備時,須執行委員會電子監控最低標準,中國遠洋漁業數據中心提供電子監控相關技術支持。
七、觀察員
運輸船須接受委員會派駐的區域觀察員,漁船須接受我部根據委員會要求派駐的國家觀察員,并嚴格按照《遠洋漁業國家觀察員管理實施細則》(農辦漁〔2016〕72號)要求,按職務船員待遇為觀察員提供生活和工作方便。不得妨礙、恐嚇、干涉、影響、賄賂或企圖賄賂觀察員,不得影響其履行職責。如發生船上觀察員落水等意外情況,應立即停止捕撈作業展開搜救,有條件的應留存有關影像資料,并及時向地方漁業主管部門和中國遠洋漁業協會報告。
八、合法捕撈證書制度
企業運回或進口、出口或加工再出口冷凍大目金槍魚和劍魚時,須按程序通過中國遠洋漁業協會向我部和海關總署辦理統計證書等合法捕撈證書手續。
九、兼捕物種
在保證漁船和船員安全的情況下,鼓勵企業和漁船按照委員會釋放導則要求,釋放鯊魚、蝠鲼、海龜、海鳥和海洋哺乳動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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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遠洋漁業企業和漁船應采取有效措施,盡最大可能避免或減少兼捕鯊魚。禁止在漁船上留存、轉載或在港口卸載長鰭真鯊和蝠鲼。如漁船誤捕上述物種,應在保證船員安全的前提下立即釋放,在捕撈日志中如實詳細記錄(包括種類、數量、釋放時的死亡或存活狀態),并按規定及時將誤捕情況匯總報送中國遠洋漁業數據中心。延繩釣漁船兼捕鐮狀真鯊的重量不得超過一個航次漁獲總量的20%。
2. 除委員會禁止在船上留存的鯊魚物種外,對已兼捕的鯊魚漁獲,應充分予以利用(即保留除頭、內臟和皮以外的全部魚體和魚鰭),不得取鰭拋體。船上留存鯊魚鰭的重量不得超過鯊魚體重量的5%,直至漁船到達第一卸貨港。漁船不得在船上割下鯊魚鰭,應保持鯊魚鰭體自然相連,或采取以下方式之一:將鯊魚魚鰭和對應的魚體裝于可降解材料制作的袋子內;將割下的鯊魚鰭捆綁在同一鯊魚體上;或將鯊魚鰭和魚體分離,且做好對應數字標記,存放于同一魚艙,確保易于識別同一鯊魚的魚鰭和魚體。禁止使用鯊魚線(連接在浮子繩或直接連在浮子上專用捕撈鯊魚的單線),禁止使用鋼絲材料制作延繩釣支線,以降低鯊魚兼捕的概率。
3. 在充分考慮船員安全的情況下,如發現不被留存的鯊魚(活的或死的)在釣繩上、被網纏住或卷在甲板上時,應立即無害釋放,盡可能將鯊魚留在水中,并盡可能在靠近魚鉤處剪斷支線,使其在動物身上的長度小于1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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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緯23度以北和南緯30度以南海域,漁船須至少采用安裝驚鳥繩、放鉤時對支繩加重和夜間放鉤3項措施中的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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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漁船應盡可能避免誤捕海龜。金槍魚延繩釣漁船須配備脫鉤器,并盡可能使用圓形鉤,減少對可能誤捕海龜的傷害。
2. 如金槍魚延繩釣漁船誤捕到海龜,應根據有關要求對海龜進行安全釋放。企業應記錄作業期間誤捕海龜的情況,并按規定及時將誤捕情況匯總、報送中國遠洋漁業數據中心,報送的內容包括發生誤捕的日期、位置(緯度、經度)、漁具類型、海龜物種、海龜大?。◤澢L度或龜殼直線長度)和重量、捕獲和釋放時狀況(活/死)、魚餌類型、釣鉤類型和尺寸、釣鉤深度、魚鉤在海龜上的位置(例如鰭狀肢、嘴/顎,吞下或纏繞)、海龜身上剩余的魚鉤數量以及相關照片。
中國遠洋漁業協會應協調、督促企業做好兼捕措施執行及兼捕物種數據報送統計工作,包括組織、協調有關設備制作和統一發放。
十、海洋環境保護
漁船不得向海里丟棄塑料制品(包括塑料包裝以及含塑料和聚苯乙烯的物品);不得在距離海洋環境數據采集浮標1海里內生產;不得故意損害連接浮標的裝置或將浮標撈出放置漁船上;不得將漁船錨定在數據浮標上。漁船捕撈到具有標記的金槍魚、鯊魚等,應盡可能記錄所捕獲魚種的種類、長度(如叉長)、體重、捕撈位置(經緯度)等信息,并盡快反饋中國遠洋漁業協會。
十一、其他
在委員會和中西部太平洋漁業委員會均注冊的漁船,當在重疊區作業時,須同時遵守上述兩個委員會的措施要求。有關養護和管理措施詳細內容可登陸委員會官方網站(https://www.iattc.org/en-US/resolution/type/IATTC)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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